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docx
《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决议,特为律师事务所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分所名称全称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本所注册地址为:O第三条本所的宗旨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热忱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高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贡献。第四条本所为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实行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第五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监督和管理。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所以常规
2、诉讼法律事务及经济贸易、金融证券、涉外、房地产等非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四)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五)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第三章开办经费金额、来源第七条本所开办经费人民币_万元,暂由分所筹办人认缴、筹备。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债务承担义务。第八条筹办律师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缴清应缴的出资额,并依法或依约定对本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章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
3、师组成,是律师事务所及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确定律师事务所及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第十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二)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三)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及本所负责人;(四)讨论决定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五)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六)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七)确定事务所重大财务事项;(八)审核批准事务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九)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则制度;(+)决定本所的设立和撤销(-一)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第十二条合伙人定期会议每
4、半年召开一次,经事务所主任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律师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由事务所主任主持。第十三条合伙人会议民主议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遵照律师事务所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该纪要经与会合伙人签字后生效。第五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第十五条本所的负责人是主任,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外代表本所,对内负责本所日常经营行政管理活动。第十六条本所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日常工作;(二)负责召集相关会议;(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四)聘任或解聘部分行政工作人员;(五)批准一般的财务支出;(六)根据律师事务所合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分所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