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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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意见的通知、省政府食安办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药安办关于健全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
2、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专项治理,推进社会共治,全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是,由于我市农村地域面积广大,人口分散;农村食品药品产业规模化程度较低,生产经营业态、形式、品类多样;农村地区食品药品消费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生产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责任没有传导到位,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原因,对有些领域和业态还有监管空白。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还有过量使用农药兽药、非法使用添加剂等问题。受不当利益驱使,一些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还有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实需求。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首都政治“护城河”站位,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逐步夯实基
4、层治理基础,努力提升农村群众食品药品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乡镇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不同门类、不同业态、不同形式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情况,分类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我市农村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一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食药安办)调整,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
5、)。进一步明确乡镇食药安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协管员作用,确保履职到位。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农村种植养殖户、“三小”、集市、集体聚餐等主体得到治理提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域全年实现零事故。四、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L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要进一步健全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指导乡(镇、街道)制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班子其他成员工作责任,层层扣紧责任链条,打通食品药品安全“最后
6、一公里”。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纪依规问责。2,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负属地管理责任,在原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基础上,统一调整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作为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和管理机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要明确乡(镇、街道)食药安办职责,围绕“风险会商、协调调度、年度报告、考核创建”四项制度,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强化各级协同配合,用好用活各种手段,共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食药
7、安办工作规则,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分析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协调调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摸清区域内各门类、各业态、各形式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其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要与各职能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每年12月5日前,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名义向县(市、区)委、政府报告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3 .根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要求,组建村(社区)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全市统一将原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调整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每个
8、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协管员。明确协管员职责:积极开展统计摸底、建档登记、科普宣传、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劝阻违法、上报信息、协助执法等工作,充分发挥其“桥头堡”“流动哨”作用,发现制假售假等异常情况、违法线索及时报告。要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建立健全选聘标准、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激励奖励、督查考评等制度,确保每个村“有岗、有人、有能力”。4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种养殖和屠宰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农村食品药品刑事犯罪行为;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下放到乡(镇、街道)的登记备案等事项的业务指导;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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