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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贺兰工业园区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贺兰工业园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强化节能降耗,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园区所属的全部机动车辆的管理。二、车辆出行管理按照区市县车辆改革的有关要求,各部室的车辆全部张贴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车辆全部停放在固定停放点(德胜办公楼下停车场、县政府后院停车场)。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停放到非指定地点。确因工作任务超过二十二点的,应在综合办公室备案后可就近安全停放。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按照“一车一档”进行集中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详细登记出车里程、结束里程、出车时间、事由、地点、用车人签
2、字。每月月底必须要向综合办公室提供公务用车公里数、本月加油小票(原则上不超过6次)、出行台账以及车辆无违章证明(部门配有司机的由司机统计提供,没有配司机的部门安排专人统计提供)。各部门车辆优先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在工作紧急情况下须服从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同一方向,同一时间,人员不超员的情况下,应该合并用车;在车辆调配不开时,由综合办公室调剂使用。各部门要指定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三、要求各办公室主任为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车辆管理。车辆使用人和驾驶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四、车辆费用管理车辆耗油标准为:园区主任500升/月,副主
3、任500升/月;各办公室400升/月,综合办500升/月。各车辆驾驶人员要按月提供违章记录,有违章的自行处理违章后核报当月工资。(三)因公外出产生的停车费用根据车辆出行台账核准,然后附停车小票如实报销。各部室车辆保险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保险到期的可到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结算。五、油卡管理车辆用油根据车型配发油卡,油卡由各部负责人统一管理,实行油卡分离,原则上司机不得拿油卡。车辆用油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控制在油卡标准范围内。六、车辆维修管理车辆维修须先填写贺兰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预算在IOOO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定点维修;预算超过1000
4、元的由部门负责人、财政融资办主任审批,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并加盖公章后定点维修。维修费用必须转账或刷公务卡支付,不得现金支付;未经审批自行维修的不予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结算时,必须附有明细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材料单、工时定额单及维修审批单、公务卡刷卡凭记、发票,财务方可结算。七、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综合办公室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处理好各个环节的事项。根据交通部门的处理意见和车辆保险有关规定,分以下几类予以处理:L判负全部责任的,车辆维修费用及事故人员伤亡费用全部由驾车人处理。2 .判负主责的,车辆维修费用及事故人员伤亡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的差额部分,由驾车人自理。3
5、 .判负副责的,车辆维修费用及事故人员伤亡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的差额部分,单位承担50%费用,其余由驾车人自理。4.判负无责的,车辆维修费用及事故人员伤亡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八、严禁以下事项严禁领导上下班公车接送;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严禁将公务用车借给单位以外的他人使用或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严禁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公款维修私人车辆等私车“公养”行为。九、监督管理园区纪工委要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严格落实区市县公车管理相关规定,抓好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附件:1.贺兰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2.贺兰工业园区公车出行台账贺兰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车号车型申请部门故障状况拟维修部位及项目维修期限维修地点预计费用部门领导意见综合办公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贺兰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车号车型申请部门故障状况拟维修部位及项目维修期限维修地点预计费用部门领导意见综合办公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