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中心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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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中心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中心根据临床技能教学的需要,每年将从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选派临床教师。为保证临床技能培训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兼职教师作以下的管理规定:1、中心根据教学的需要,每年将从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选派中职职称以上、教学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医、教师作为兼职教师。2、遵守中心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心的规定,在开课前接受临床技能课程教学的培训,熟练掌握应用教学模型和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方可上堂授课。3、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综合分析能力。4、敬业爱岗,认真钻研教材,课前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认真备课和组织教学内容。书写教案和讲稿,制作教学课件。5、开课前应该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实验当天提前15分钟到岗,再次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核实教学模型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以保证准时开课。6、课堂上教师必须随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注意避免不恰当的操作造成模型设备的损坏。7、课结束时要认真检查验收所用的设备。按规定处理拉圾污物,避免污染环境。认真检查水,电,确保关窗、锁门。8、每年将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送其所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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