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小型工程项目入围单位管理实施办法.docx
《大学小型工程项目入围单位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小型工程项目入围单位管理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大学小型工程项目入围单位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小型工程项目入围单位的管理,根据省属高校基建管理办法,结合大学工程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对小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实行采购入围,由代理机构按校内采购程序和规定,公开采购入围单位;入围期限和入围单位个数由基建处确定并发布在采购文件里,凡入围单位在入围期限内采用公开抽取、考核激励的管理机制。第二章分配原则与管理方式第三条分配原则:按照工程性质与入围单位资质,学校对入围单位的项目分配按轮数进行,每轮项目采用公开公平抽取的原则,每轮项目结束后根据项目组的考核分数给予一定激励,以促进各入围单位形成良性竞争,不断提升学校维
2、修工程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第四条分配方式:任务分配主要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由综合科牵头抽取。抽取方法按照基建处入围单位抽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轮任务分配结束后凡考核合格单位才能继续参加抽取下轮任务分配,考核不合格单位不再参与后续施工任务分配。第五条在特殊情况下,由处务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直接委派施工单位,委派后该单位不再参加该轮次其他工程项目的抽取工作。第六条总金额在3万元以内(含)的零星维修可由工程管理科直接委派给入围单位,3万元以内(含)的零星维修工程不占用抽取指标。第七条入围单位在施工前,基建处将组织召开施工方案会审会议,会议将重点审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主要内容及方法(含工艺和做
3、法等)、施工进度安排情况、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等。会议由基建处分管处领导主持,总工程师、总造价师、工程管理科科长、甲方代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如有)、监理单位(如有)和用户单位(如有)参与,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记录并形成纪要,用于后续监管及考核。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八条对入围单位的考核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两种方式,施工类业务(一般性维修、防水工程)由项目组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打分管理,其余类型业务由处务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管理。第九条考核打分管理的时间为每轮项目施工结束且工程结算资料上报后,组织形式为分管处领导统一安排,综合科协调实施。第十条考核打分的参与人员为参与该工程任务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甲方代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小型 工程项目 入围 单位 管理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