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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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方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自治区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精神,为妥善做好全市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结合市人工繁育养殖野生动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处置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依法妥善解决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生物安全、生态
2、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处置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处置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依据,确保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综合利用原则。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现有存栏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在科研、展示、药用等方面的综合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生态安全原则。对适宜放生的野生动物尽可能选择科学放生;对具有非食用利用价值的野生动物鼓励企业综合利用;对存在疫病风险等因素不适宜放生又不能综合利用的野生动物,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止发生次生问题,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适当补偿原则。依法对养
3、殖场(户)合法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按养殖成本和设施予以适当补偿。分级承担原则。自治区统一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时间节点,补偿资金由自治区、市、县(区)分级承担,各县(区)按统一的范围、标准和时间节点实施补偿和处置。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以县(区)为单位开展补偿处置工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二、组织保障成立市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及维护稳定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信访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林业和园林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林
4、业和园林局。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核查处置组、资金核算组、宣传维稳组、督查指导组。L综合协调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信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扶贫办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统筹推进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协调和督查存栏处置、补偿、维稳和转型等工作,把控野生动物处置总体进度;统筹协调指挥部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相关专题会及现场协调会等会议。2 .核查处置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
5、健康委、审计局、林业和园林局、扶贫办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新区开展入户清点核查工作,对数据差异较大的,监督县(区)、新区进一步核查认定。指导县(区)、新区做好在养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积极推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转产转型和退出。3 .资金核算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财政局、林业和园林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筹措和落实由市级承担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严格对处置资金进行监管;及时向市工作专班汇报资金筹措和资金调配的重大事项。4 .宣传维稳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信
6、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决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力度。负责监测网络舆情,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研判、处置网络舆情,依法依规处置属地网络有害信息,及时通报处置有害信息。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5 .督查指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委政法委,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对处置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等。对未能按照处置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推诿扯皮的县(区
7、)、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补偿范围、标准和方式(一)补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决定第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规定,对合法养殖场(户)投入的种苗、饲料、人工、管理等养殖成本及设施予以适当补偿。合法养殖场(户)包括:依法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场(户);2023年2月24日前与持证合法养殖场(户)签订合作协议(合同)的养殖户;持证合法养殖的专业合作社全体社员;享受自治区特色产业奖补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含已享受过);其他合法养殖场(户)。(二)补偿种类我
8、市涉及的人工繁育补偿物种为王锦蛇、眼镜蛇、滑鼠蛇、竹鼠、豪猪、果子狸、海狸鼠、蓝孔雀、赤鹿等9种,其中人工繁育主体自主确认且经林业部门同意为非食用性用途的,对其人工繁育主体不予补偿。(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以自治区综合考虑养殖成本和设施等因素测算的单位成本为全区统一补偿标准(补偿标准详见附件)。(四)补偿方式自治区财政补偿基准日为2023年3月6日。动物数量以截至2023年3月6日各县(区)统计上报数为基准依据。补偿资金实行分级负责,由自治区与市县(区)按比例承担,贫困县实际支出的补偿资金按照自治区、市、县(区)5:3:2比例分担,非贫困县实际支出的补偿资金按照自治区、市、县(区)3:3: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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