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docx
《中医药科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医药科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中医药科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及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精神,促进科学院快速发展,引进急需的科研、医疗、教学、管理、开发等各类人才,实现我院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特制订本办法。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和条件指科学院发展急需的科研、教学、医疗、管理、开发等各类人才,包括以下各类人员:(-)急需岗位范围科学院学科团队建设急需的带头人;附属医院学科建设、专科建设急需的带头人;管理、开发部门急需的部门负
2、责人;科学院发展急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特定资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二)引进人才条件1、基本条件在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工作基础、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热忱中医药科学基础及临床研究,治学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2、人才类别国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专家;国家、省杰出人才;国家、省名中医、省名老中医师带徒专家;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博士生导师;国家、省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带头人;博士毕业的海内外科研工作经历的优秀学者;中医、中药、管理及其它学科具有特殊技能人才等。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方式(一)聘用。指科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科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引进对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工作协议。指因科研、教学、医疗、医技、护理、管理等某项工作,需要外聘专家协助完成工作任务,不建立劳动关系,与引进对象签署专项工作协议,规定完成工作质量和报酬,支付咨询或技术服务费的形式。(三)高级访问学者。指学科建设、专科建设、运营管理等核心工作需要,聘请学科和专科带头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定期到科学院巡诊、讲座,不建立劳动关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医药 科学院 人才 引进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