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docx
《XX县关于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关于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县关于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为全面推进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要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村社干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队伍,责任到片到点,切实做到源头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动物饲养、屠宰、隔离、经营、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做好本辖区内政策性保险工作;组织打捞、贮藏和
2、收集违法弃置在江河、湖泊、水库、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病死畜禽,以避免二次污染;组织辖区畜禽养殖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中转场所和科研教学单位、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病死畜禽集中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并做好与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衔接和协调工作。(二)县级相关部门责任1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贮藏、运输和动物诊疗活动等环节检疫监管;建立健全病死畜禽从报告、收集、转运、处理、副产品流向全程监管制度;负责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行业规划、处置中心和收集点的规划设置,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的制定,项目补助经费计划,农机补贴机制,监控系统的建
3、立,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派出驻点官方兽医,对运营单位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督。2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无害化处理正常运行秩序,对移送的涉嫌违法生产、经营、屠宰、加工、储存等病死畜禽的经营者开展立案侦查。3 财政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补贴等经费的落实。4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业主)在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弃置在森林等场所的病死动物按相关操作规范直接交由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和处理。6 生态环境部门:对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行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对需要进行环评的开展环评工作;对出现的环保问题进行查处。水利、发改、
4、卫生、税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涉农保险公司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监管,并在税收、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三)生产经营者责任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和动物诊疗活动等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履行报告义务。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农村散养户除外)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厂(场、点)原则上要配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能够暂存7-10天或更长时间贮量的收集冷藏设施(如冰柜或冻库等)。各经营单位和个人超过贮藏量(农村散养户出现大牲畜)时要及时拨打收集热线电话。个别不方便集中收集、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处理过程中不符
5、合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未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现场监督的,不得申报享受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农村和城镇居民发现畜禽病死情况,应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由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收运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及病害畜禽。(四)无害化处理中心责任全面统筹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专用收集车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公交站式”集中收集路线的实地考察和优化工作;在日常集中收集和运营过程中做好各环节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防止动物疫病源的交叉、扩散和传播,保障收集交接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关于 建立 病死 畜禽 集中 无害化 处理 机制
![提示](https://www.1wenmi.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