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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整体解决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895号)精神,高质量推进“一老一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着力打造“泉民颐养”“泉民善育”民生名片,促进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发展目标(-)养老方面。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信息化和网络管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成。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5.6万张,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超过60%,每千名
2、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型床位数达到12张;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以上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点,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70%.三级中医院康复科设置比例达到75%、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80%;培育示范性养老服务企业数量10个以上。表1“十四五”时期市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基值2025年目标值1养老服务床位总量(张)46781560002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54.860.03县级老年养护院建设累计数量(个)10124乡镇(街道
3、)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18.460.05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的比例(%)12.522.0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50707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1001008建有老年学校的村(社区)比例(%)93.5959老年教育参与率()29.8321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62)7511培育示范性养老服务企业数量(个)21012长期护理险试点地区参加人数(万人)248013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10014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1001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29
4、5(二)托育方面。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全市至少建成2个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成1个市级公办托育指导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分别达到3.2个、3.9个、4.5个。表2“十四五”时期市婴幼儿照护主要发展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基值20254目标隹1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0.794.52培育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数量(个)2953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数(个)2954托育机构保育人员(万人)0.230.
5、535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或持证)率()981006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54607市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个)18县级区域综合托育中心数量(个)129新建居住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100IOO10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应建方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兜底性养老托育保障L建立健全养老托育制度体系。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有效供给能力,着力构建“县级一街道一社区一家庭”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重度残疾、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
6、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适时调整完善救助标准并稳步提高。衔接实施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全面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标准,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和资金保障渠道,切实做好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定期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2 .完善养老托育兜底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
7、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继续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纳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助医和康复等上门服务。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社会保险异地领取、直接结算,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对低保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3 .加强统筹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与养老托育专项
8、规划统筹衔接,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各县(市、区)根据老年人口比例以及分布情况,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纳入新建城区和住宅区规划,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将配建指标进行适度集中,在镇街级统一设置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配餐、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人口空间聚集态势,在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
9、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6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二)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L扩大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通过提供场地、财政补贴、减税降费、人才培养、多渠道融资等方式,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导运营能力强的机构参与养老托育设施建设与运营。充分发挥侨乡优势,鼓励海内外人才
10、参与养老托育产业建设,支持境外资本投资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妇幼保健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幼班,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2 .提升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参与养老托育服务
11、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建设,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托育领域员工制家政服务示范性企业。充分发挥养老托育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引导建立养老托育机构用户评价体系,引领行业高标准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3 .细化普惠养老托育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水、电、气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事业保险、工商保险费率政策,对不
12、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和机构出租房屋的,鼓励其对养老托育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资委、城管局,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4 .争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试点。严格按照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试点要求,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
13、美术馆等向儿童免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卫健委、城管局、文旅局、体育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三)强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L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重度残疾、失能半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推动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公益培训。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4、学前教育、社区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照护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2.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持续推动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推进“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用心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鼓励乡镇(街道)建设具备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服务点。落实各县(市、区)对纳入补助范围的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每年给予不低于20000元的运营补贴、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15、站(幸福院)每个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运营补贴。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育儿、托幼、早教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3.加强友好宜居环境建设。开展全省首创“物业+养老”试点项目,推动物业公司拓展服务功能,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家政、娱乐休闲等服务。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各类养老机构新办或改扩建“长者食堂”,在乡镇、村居层面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助餐点,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堂食及配餐送餐服务。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优化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着力消除“数字鸿沟”。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提高母婴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提升母婴设施服务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四)促进医养康养有机结合L建立务实管用的医养结合机制。总结石狮、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