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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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为促进本市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影视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设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一、培育壮大影视产业市场主体(-)支持影视企业发展,对在本市新设立,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的影视企业,按营业收入的1.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已入统,年营业收入增量达200万元以上的影视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本市新设立的影视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收入增量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二)支持影视产业公共服务
2、平台运营发展,对入驻影视企业达50家以上的影视园区(含招商平台),按入驻影视企业年度累计营收1%。给予运营企业奖励,每个园区(平台)每年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支持数字影视产业发展,对影视企业投资建设数字影棚、购买数字影视设备投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入成本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IOOO万元的补贴;对提供影视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按其技术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二、积极扶持影视精品创作发行(四)支持影视精品项目特别是题材精品项目的创作,对在省立项、备案,且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影视作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
3、,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入选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和省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电影局)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五)支持在传统平台播映优秀影视作品,对在省立项、备案,且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影视作品,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1 .电影公映票房达5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的,奖励50万元;票房达1亿元(含)以上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票房达2亿元(含)以上至3亿元的,奖励200万元;票房达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万元。电影在电影卫星频道(C
4、CTV-6)首次播出的,每部奖励10万元。2 .电视连续剧(9集及以上)首次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18万元;首次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剧频道(八套)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12万元;首次在知名的、有影响力的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6万元。电视纪录片首次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或纪录片频道(九套)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10万元。动画片首次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2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仅享受一次播出奖励。(六)支持在网络平台播映的影视作品,对在省立项、备案,且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网络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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