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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深化本科学分制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完善现代大学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坚持大学职能“育人为本”,办学层次“以本为本”,发展理念“以生为本”,价值导向“质量为本“,以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全面增强学校的人
2、才培养能力,培养造就具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践行者、维护者、促进者,具有宽厚基础知识、较强实践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改革目标(一)总体目标聚焦学校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除制约学校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健全学生中心,构建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管理体系;建好课程中心,构建全面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师中心,构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制度体系,建设一流教师队伍。通过4-5年的改革,建成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业进程、自主建构知识体系的教学
3、管理模式,努力建设一流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二)具体目标L专业建设目标以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O为契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力争15%左右的专业达到国内一流,其余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2 .课程建设目标全校所有本科课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完善的课程准入机制;课程整合全面完成,开放共享全面实现;力争10门课程进入国家一流课程行列,20%左右的本科课程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全校本科课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内平均水平。3 .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深化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构建“长聘+准聘+预聘+短聘”的人事聘用制
4、度,建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构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及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制度体系,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4 .学生学习激励目标建立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赋予学生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建成学生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教育教学体系;建立导师指导、学生课余辅导、严格学业要求等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教学制度,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三、改革内容(一)学分管理L学分计量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每一门课程按照学生学习的时间总量和课程难度确定学分。学生学习的时间包括课堂内学时和课堂外学时,其比例为理论课程1:2和实践性课程1:1;原则上1学分理论课课堂内为16-18学时,实验(实训I)课为24-32
5、学时,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每1-2周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课堂外学时由任课老师确定并列入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前预习、查阅资料、课后作业、学习讨论、章节知识测验、撰写论文等。5 .学分绩点学生所有课程成绩均实行绩点制,共11个等级,最高为A+,最低为F,绩点最高为4.0,最低为0。学分绩点根据课程考核成绩和课程学分计算,以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百分制成绩、成绩等级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表1。表1百分制成绩、成绩等级与绩点对应关系表百分制成绩成绩等级绩点94-100A-4.090-93A3.985-89A-3.782-84B3.378-81B3.075-77B2.771-74C*2.366-
6、70C2.062-65C-1.760-61D1.059及以下F0课程学分绩点二绩点X课程学分数平均学分绩点(GPA)工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平均学分绩点是评估学生学业成就、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辅修、推免、毕业、授予学位的重要指标。6 .毕业学分本科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原则上文史教哲类专业150-155学分;经管法类及艺术类专业155-160学分;理工类专业160-165学分。如有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和专业特殊要求等,经教务处审批,可不受上述学分限制。7 .创新学分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创业或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取得的成果,经认定后可获得学分。创新学分分为学术论文类、文学艺术类、成
7、果类、发明创造类、竞赛类、体育类、创业类、国家级考试类、技术技能类、获奖类等类别,可替代为素养教育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具体由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规定。8 .弹性学制普通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业年限为3-8年。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以连续修读,也可以分段完成学业。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三学期制。9 .毕业、结业与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毕业要求,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未修完培
8、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或者虽修完全部课程但未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条件,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继续学习,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后将对学生做退学处理。学生在标准学制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学生在标准学制之后四年内,向学校提出重修申请,参加重修并考核合格,经学校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实行荣誉学士学位制度,对特别优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10 辅修学士学位制实施辅修学士学位制度。积
9、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增加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数量,逐步实现学校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全覆盖。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达到主修专业学习要求的前提下可辅修学校其他专业,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要求的58学分(包括专业基础课40学分、学科专业类基础课10学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综合实践训练8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完辅修专业要求的58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在获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前提下,经核准与本专业为不同学科门类的,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满辅修专业总学分,则所得学分可替代素养教育课和相应选
10、修课学分。11 重修制学生所修读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因病事假缺席超过1/3本课程学时的,应重新修读,其中,必修课程必须重选重修,选修课程可重选重修原课程,也可改选另一门选修课程替代。重修课程以实际考核成绩记载。不组织补考,取消毕业清考。12 学分收费学校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和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分三类:一是全校通识教育课,统一核定学分收费标准;二是全校各专业教育课和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等,按专业分别核定不同的学分收费标准。三是重修、辅修等按照各专业实际修读学分收费。收费标准由上级收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二)加强教学管理L选择专业充分尊重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方向和专业兴趣,尽可能多地为学生自主
11、发展创造条件。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有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采取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模式,按照“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原则,实行专业选择。学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可跨学院、跨学科大类或在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各学院公布拟接收专业、接收计划、接受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学生按要求自主提出申请,经接收学院考核后择优选拔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入学的第四学期,学院组织按类招生打通培养专业学生分流,学生可在按类招生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公布按类招生专业的分流计划、分流条件和分流办法等,学院按类招生专业的学生按要求自主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分流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入学的第四学期,可在本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
12、。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公布专业的接收计划、接受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学生按要求自主提出申请,经学院考核后择优选拔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大学本科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2 .选择课程打破学院之间、专业之间、年级之间的限制,学生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选修学校开设的本科课程。学校编印学习手册,向学生公布所有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简介、课程内容、教材、教学进度安排、考核要求和课程的先行后续关系等,供学生选修课程参考使用。推行教师授课向全校开放、增加上课时段、原则上同一门课至少有两位教师开课等,提供学生自主选择。3 .免
13、修、免听和缓考学生达到学校学分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免修相关课程,选课后、开课前经本人申请,开课学院组织免修考核,成绩合格并报教务处审定后,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免修考核成绩即为该门课程成绩。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修读体育、军事训练等课程,可申请免修或替代课程。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进行自学,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教学内容,但均须完成课程要求的平时作业等并参加期末考试。学生因生病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课程期末考试的,可申请缓考,缓考由学院审批。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得申请免修和免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重修课程等不得申请免修。每学年免修免听课程原则上
14、不得超过4学分,免修免听申请由课程承担单位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三)加强专业内涵建设L调整专业结构切实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缩减专业总数和每年招生专业数,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的供给侧改革,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切实解决相同专业在多个学院重复设置等问题,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突出优势、优化结构的原则,优化调整本科专业到75个左右。4 .实行专业分类建设根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和“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要求,分层次分类建设专业,实施专业培育和提升计划,夯实专业建设基础,提升专业办学质量和水平,力争未来我校更多本科专业
15、进入较高层次类别。5 .构建多样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按类招生打通培养改革,探索实施本硕博连读、中外合作培养和特殊人才招生改革。以学校现有的“3+1”人才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为重点,构建多样化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6 .实施个性化培养按“适当减少毕业学分,提高学业要求”的原则,执行更加灵活富有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通识教育课、专业教育课、综合实践三大课程平台,提升选修课、实践课占比,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7 .加强实践教学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加大实践学分占比,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15%,理工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25%;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实验设备更新,建成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四)加强学生管理服务学生中心是以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为核心,集事务办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学生处为核心部门成立学生中心,整合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安保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图书馆等职能,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和全程指导帮助。1 .成立学生中心在校内固定地点设置学生事务中心,与学生学习生活关系密切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安保处、研究生院、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等职能部门设置办事窗口,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