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理水葫芦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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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清理水葫芦专项行动方案今年以来,由于天然来水偏少、气温长期偏高等原因,给水葫芦的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溪干流水葫芦等漂浮物严重积聚,影响了水环境质量,造成水生态环境破坏、河道堵塞,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溪的重要理念和市委创新溪投、融、建、管、养、监一体化长效治理模式,我市决定在溪流域范围内开展水葫芦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各县区(管委会)参照在其他流域开展一次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打捞,彻底清除漂浮的水葫芦、浮萍以及各类垃圾,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无水葫芦、无垃圾堆放的河道保洁“三无”目标。二、主要任务(-)全面动员。溪流域的仙游县、荔城区、
2、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政府发动溪流域的镇街、村居,齐心协力,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对辖区内水葫芦开展清理工作。(二)集中打捞。集中打捞期内,各县区自行组织河道保洁力量,全面打捞清除辖区内水葫芦、浮萍以及漂浮垃圾,直至清理干净。()建立常态化。集中打捞后,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常态化保洁机制。溪干流以辖区河段为单元,委托第三方负责日常保洁,确保干流每个河段都有社会化、专业化水葫芦打捞队伍。三、实施步骤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5月1日。(-)部署动员阶段(2023年4月2日至4月7日)。2023年4月7日前,市政府下发溪干流集中清理水葫芦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全面
3、发动、充分动员,将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人员、设备、任务落实到位。(二)集中打捞阶段(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7日)。在溪范围集中打捞,清除漂浮的水葫芦、浮萍以及河面河岸垃圾,做到及时打捞,彻底清除。已委托第三方打捞的河段,由业主督促保洁承担单位加大投入力量集中开展打捞。未委托第三方保洁的河段,以乡镇为单位发动辖区保洁力量、群众投工投劳,开展集中打捞工作。水葫芦打捞后,应按照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堤防以外寻找场地,将打捞物堆放、翻晒后,妥善处置,有条件的就近运至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清运。(三)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0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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