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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实践课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动实践课目的在于增强学生劳动意识,培养学生勤劳敬也的品质和爱劳动、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理、自立能力,营造整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第二条劳动实践课应坚持“育人为本,养成为主”的原则,实行思想教育与课程教学相结合。第二章劳动实践课计划第三条劳动实践课作为必修课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在一年级学生中进行,第一学期8学时,第二期10学时。每学期排入课表,成绩录入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第四条劳动实践课的教学任务实行三级分配。后勤保卫处将每周的劳动任务提前一周分配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统筹分配给各班。第三章劳动实践课内容第五条自我服务性劳动。主要
2、包括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实验室、教室和宿舍个人卫生等。第六条公益性劳动。主要包括校园绿化、植树等其它社会公益性劳动。第四章劳动实践课管理第七条劳动实践课由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工协作,共同管理。(一)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各部门劳动实践课的开课,抽查各学院劳动实践课的组织管理和完成任务情况,并定期通报;(二)后勤保卫处负责布置劳动任务与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劳动技术指导、传授劳动技能、方法及相关的劳动安全知识,提供劳动工具和工作条件;(三)教务处负责制定劳动实践课时间安排和劳动实践课成绩管理;(四)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实施劳动实践课,指派辅导员做好劳动现场管理、劳
3、动安全教育等,评定、录入学生劳动实践课成绩。第八条劳动实践课带课辅导员职责(-)做好劳动实践课课前的准备、组织和发动工作;(二)现场指导和管理学生劳动实践课;(三)考核、评定、录入学生劳动实践课成绩;(四)协助劳动技术指导教师做好劳动安全教育工作;(五)指导班委填写劳动日志,建立考核登记台帐。第九条劳动实践课技术指导教师职责(-)负责劳动实践课的现场查验和管理;(二)做好劳动工具、劳动用品的发放和管理;(三)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技术指导;(四)考核、评定班级劳动实践课开展情况;(五)评定各学院学年度劳动实践课开课工作。第十条在劳动实践课中,除用人部门对着装有特殊要求外,上课学生一
4、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第十一条劳动实践课不能免修,学生应按教学计划参加劳动实践课,确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须有医生证明,并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补修。由于身体缺陷等原因不能参加重体力劳动的,可适当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第十二条劳动实践课中,学生要严格遵守劳动时间,服从指挥,遵守劳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公物。对违反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第五章劳动实践课考核第十三条学生劳动实践课的个人考核内容及标准:(一)劳动态度(60分)1 .出勤情况占30分。迟到或早退扣15分。2 .劳动表现占30分。不服从劳动分配扣10分;有意懈怠劳动扣1-10分;劳动期间玩手机、打球等从事与
5、劳动无关活动扣1-10分;劳动期间互相打闹、大声喧哗扣5分;故意损坏劳动工具或人为丢失劳动工具,除按价赔偿外,扣10分;不按时回收劳动工具扣5分。(二)劳动技能(10分)根据劳动技能熟练程度评分。(三)劳动任务(30分)依据劳动任务完成情况全班整体作评分,然后再计入每人得分。任务不完成,每人得15分;任务基本完成每人20分;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每人得30分。第十四条劳动实践课学生个人成绩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90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第十五条学院劳动实践课的考核内容及标准:(一)劳动任务完成及效果情况(30分)(二)辅导员到位管理情况(10分)(三)劳动工具管理情况(10分)(四)出勤人数(40分)第十六条各学院在劳动实践课全部结束后进行期末成绩总评,总评成绩=每次成绩和劳动次数。学生劳动实践课成绩单一式三份,二份报教务处、一份报学生处备案,同时通过网上提交成绩。第十七条学生参评奖、助学金及各种评奖推优,劳动实践课期末总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劳动实践课整体表现列入各学院学年度考核指标之一,结果由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共同评定。第十八条学生劳动实践课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者,需参加下一年级学生劳动实践课,重修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