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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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告知书审批事项名称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项目编号211063申请方式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审批部门区行政审批局承办人政务中心B29窗口联系方式027-84212172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无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设立(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二十四条;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条。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武汉市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武汉市人民政
2、府令第228号)第九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设立道路运输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本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 .武汉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书;2 .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 .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更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4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其中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流程(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
3、。(个体运输业户只需提供安全运营承诺书)以上第1项、第2项为告知承诺必须提交材料,其他材料补齐期限原则上为2个月。说明: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7号)精神,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补充通知”,对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实行告知承诺制。2、以上所提供证照原件仅供检索和核查电子证照,无需提供复印件。若电子证照库无法检索到有效信息,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行扫描原件进行网络上传。工作流程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决定一送达申请单位/个人信息单位/个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风大道88号监督电话:027-84212055咨询电话:027-84212172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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