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教师助教制度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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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新教师助教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助教人员范围及工作职责(一)助教人员范围主要指学校新公开招聘(含专项引进)的青年教师及辅导员。(二)助教工作职责助教期间应完成以下工作:L参加、市人社局等上级单位组织的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参加学校组织的新教师入职培训。2 .参加学校和所在院部组织的各种教学研讨、观摩活动和科研及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科研水平。3 .至少全程跟听导师或院部指定教师的一门课程,做好听课笔记。4 .在导
2、师指导下,完成拟开课程的全部教案和PPT制作。5 .在导师指导下,承担拟开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及实验报告批改、协助指导实验实习、考务和评卷等工作。6 .在导师的指导下可讲授课内部分章节,所授课时每学期不超过10课时。7 .根据院部工作需要和安排,可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承担部分教学管理工作。第二条指导教师人选及职责(一)指导教师人选L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或为精品课程负责人、优秀的副高级专技人员等。8 .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熟悉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二)指导教师职责1.在思想政治和师德方面关心新教师成长,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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