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采编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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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采编管理规定第一条热线知识库的信息类型热线知识库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审批信息和常用信息三个组成部分:(一)基本信息:指热线成员单位按照热线办的统一要求,通过系统自行上传的本单位基本资料信息。包括单位主要职能、直属及下属机构情况,对外窗口办公地址,成员单位联系人、信息采集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二)审批信息:指从我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导入热线知识库的各单位审批管理事项及其办事指南。(三)常用信息:指热线办通过工单采编、查阅政府部门文件、网站以及各类报刊媒体等途径收集并补充录入知识库的热线成员单位资料信息;以及各热线成员单位通过系统自行采编的本单位有关政策信息
2、、热点问题、办事指南等。第二条基本信息的采编管理(一)首次提交基本信息时,热线成员单位应通过系统及时上传信息。基本信息经市、县(市、区)热线办审核确定后,成为热线知识库信息。(二)修改、更新基本信息时,热线成员单位可在系统中直接操作并上传修改、更新的内容。第三条审批信息的采编管理(一)知识库中的审批事项信息从我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导入,并实现同步更新。(二)涉及审批信息的新增、修改及删除的,各热线成员单位应先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内进行新增、修改及删除,并同步报市、县(市、区)热线办备案。第四条常用信息的采编管理(一)常用信息的分类采编。1、工单信息。即指市、县(市、区)热线办对热线成员单位的工单答
3、复意见进行编辑整理后添加录入知识库的信息。市热线办负责对市级成员单位及跨层级、跨区域的工单进行采编;各县(市、区)热线办负责对所属县(市、区)级成员单位的工单进行采编。市、县(市、区)热线办在系统上对需采编的工单答复内容进行编辑整理,提交所属热线成员单位修改审定后,反馈给市、县(市、区)热线办把关,最后由市热线办统一审核后入库。2、补充信息。即热线各级成员单位主动整理补充的本单位各类政策信息、热点问题、办事指南等。补充信息由热线成员单位整理后上传至所属的市或县(市、区)热线办把关,最后由市热线办统一审核后入库。3、收集信息。即市、县(市、区)热线办主动收集各成员单位有关政策信息、热点问题、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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