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docx
《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和管理,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国家和有关博士后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学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或与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第二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协调学校“工作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科研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设站单位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校主要
2、领导担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下设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职责:1 .负责博士后招生简章发布及招生宣传;2 ,负责博士后进站、报到、工资、福利待遇等核定发放,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出站等相关事宜;3 .负责组织对博士后进行进站考核、中期考核、出站考核、在站期间的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和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聘期考核;4 .负责组织向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国家博士后基金会申报博士后基金项目;5 .负责与其他高校或相关科研院所、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6 .协调安排博士后配偶临时工作、子女就学等。第三章博士后招聘第四条博士后招聘计划的制定与发布“工作站”在
3、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科研整体布局和工作站导师的科研情况,召开博士后合作导师会议,提出博士后年度招聘计划,报校“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发布。第五条招聘博士后的基本条件L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首次进站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不是首次进站的博士后,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7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任务。第六条博士后研究课题主要以博士后合作导师主持的项目及设站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为依托,由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及
4、设站单位共同协商拟定。第四章博士后进站程序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 .博士后申请表;2 .两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推荐信;3 .工作单位或博士学位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4 .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 ,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会同科研处、工作站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考核。按照工作需要和择优招收的原则拟定博士后人选,报“工作站”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九条我校与合作的“流动
5、站”、博士后分别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由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及相关部门共同填写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由“工作站”及合作“流动站”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并上报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上报材料如下(各材料均一式4份):1.博士后申请表;2,两位本学科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信(含本人的博士生导师);3 .工作单位或博士学位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4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原件和复印件;5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原件和复印件;6 .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原件和复印件;7 .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原件和复印件;8 .博士学位
6、证书和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9 .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10 .身份证复印件;11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随迁落户时需要);12 .有子女者提供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子女随迁落户时需要)。第五章进站博士后管理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博士后是国家正式职工,但不列入我校正式编制,属短期流动的正式教职工,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我校正式教职工待遇。第十二条博士后在我校“工作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提前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人员,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提前出站(在站时间不少于21个月)。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工作期限的,经我校工作站与合作流动站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7、并报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延长期内不享受博土后生活补贴。第十三条博士后应遵守学院和合作“流动站”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协议,按科研计划开展工作并完成科研任务。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完成研究项目开题报告,进站一年应提交阶段科研工作总结,参加中期考核。在站期间发表以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科研论文3篇以上,方可申请出站,申请出站时须提交出站报告和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与学校签订其他考核协议的博士研究生,已用于其他考核的业绩成果在出站考核时不能重复使用。同时博士后出站考核的业绩成果也不得用于其他考核。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博士后人员年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博士后 科研 工作站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