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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一、部门基本概况(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城管监察,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城市亮化,城市污水排放处理及处理费征收,城市供水,燃气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
2、绿化,城市供排水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3)负责环境卫生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得清运与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得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园林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行驶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占有、挖掘、损坏、乱占、乱挖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广场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和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乱画、乱棚亭、乱设广告等方面
3、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查处;负责市区内设置各种机动停车场点、非机动车停车场、临时棚亭及构筑物、临时性建筑、临时性市场、户外广告等事项的管理;行驶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涵、地下雨水污水管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以及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驶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7)负责城区路灯规划、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生产和计划,节约用水管理;负责城市燃气规划、安全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其相关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8)
4、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实施处罚。(9)负责对中心城区不按指定时间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致使大气污染的行为实施监管的行政处罚,对中心城区运输煤炭、煤渣、砂石、尘土、固体废弃物等散流和在主次干道范围内焚烧垃圾、桔杆、落叶等产生有害物质、气体和粉尘烟尘污染的行为实施监管和行政处罚;对中心城区职责范围内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实施监管和行政处罚。(10)负责对城区内无照商贩、违规摆摊设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进行处罚。(11)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并协调两街道和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监督、公安、住建、房产、环保、
5、卫计、交通运输、文体广新等与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有联系的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督查股、户外广告管理办),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部门预算人员构成截止2022年1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33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20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12人,城镇退伍1人。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
6、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收入预算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938.4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1.895万元,主要是由于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及改制分流人员经费增加,协管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预算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938.41万元。其中:L按支出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是210.16万元,分别为基本工资:1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万元;项目支出438.25万元;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494.2万元;城管执法13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6万元。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
7、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万元;项目支出728.25万元。2022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其中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及改制分流人员经费增加,协管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8.4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32.45万元,占97.54%;住房保障15.96万元,占2.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0.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
8、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38.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协管员工作经费以及企业改制人员经费。其中:城管执法工作经费118.25万元,协管员工作经费300万元及企业改制人员经费20万元。五、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022年本单位智慧路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90万元。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我城管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0.6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我局2021年末固定
9、资产总额332.118万元,其中:垃圾场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42.38万元,渗滤液总氮深度处理系统74.0015万元,罗茨风机2.18万元,包含车辆3台,执法记录仪5台,电脑28台,打印机11台,城管执法岗亭3个等。(三)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2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65万元,项目支出5292.98万元。(四)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1万元,主要包含组织各系统小型座谈会及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会议等内容;培训费预算4.9万元,拟开展城管系统执法知识培训班、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等培训。七、名词解释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