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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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工作,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监管部门职责有所交叉,重复检查、重复查处等现象时有发生。为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工作目标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
2、责、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假劣农资不下田,坚决杜绝因假劣农资造成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二、完善工作机制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要建立联席会、案件移送和投诉举报三项制度。1 、建立联席会制度。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的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农业、工商、质监、监察、工信委、供销、公安等有关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农业部门。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的主要职责是:按农时组织农资市场打假联合检查,通报农资市场打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3、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指导查处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2 、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在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中,相关单位要及时互通信息、交换意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涉嫌违法案件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3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农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明确专人受理,严格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期限。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有关方面要依法积极履行职责,按照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和上下联动,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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