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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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养犬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养犬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设,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犬只防疫和管理,重点管理区犬只免疫率、登记率达到90%以上,流浪犬问题得到有效处置,违规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得到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二、工作措施(一)强
2、化宣传发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对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倡导依法、科学、文明、规范养犬理念,提高群众对条例和养犬管理政策的知晓率,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养犬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动态和成效。结合犬只调查摸底工作,组织镇办、社区民警及居委会开展走进养犬家庭宣传活动,提醒养犬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其知法、学法、守法;在社区、小区设立养犬公示牌,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及时发布养犬法规和相关知识及管理信息,提升依法规范管理水平。(二)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区要结合实际,
3、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养犬免疫登记“一站式办证点设置、办证流程,明确犬只收容处置实施责任部门,以及无主犬收容领养等制度和措施。二是划分管理区域。以县区为单位,充分考虑辖区实际和发展需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向社会公布,落实好相应管理措施。三是落实专项经费。严格执行条例关于限制养犬管理费交纳规定,重点管理区收费标准参照陕发改(2022)152号文件相关标准执行。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项用于养犬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应切实保障犬只狂犬病疫苗及养犬管理工作和相关装备、设施购置等经费。(三)加快设施配建。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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