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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学校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一、考勤规定1、全体教职工实行一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2、在签到和签退时间内,学校不定时抽查,如有事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3、值班教干必须全天在岗,负责教师的考勤,偶发事件的处理。二、请假的类别及期限1、病假:教职工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2、事假: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
2、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教职工有私事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要请假应事先提出。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4、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婚假3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
3、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产假自女教职工从学校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之日算起。6、哺乳假:为体现人文关怀,照顾女职工更好的工作,经学校办公会研究,给予女职工哺乳假,自产假到期后,从上班开始一年内,上午第一节、第四节、下午最后一节为弹性考勤时间。7、探亲假: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在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8、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丧假3天。根据具体情
4、况,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三、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1、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Xo2、教职工请公假、事假、病假5个工作日以内,其审批权限及程序由学校自行作出规定。请公假、事假、病假5个工作日以上,经学校审核人员审查后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批假,并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备案。3、教职工请病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时须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诊疗费用单据等复印
5、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经学校审核人员审查后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对经核实确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批假,并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备案。4、女教职工请产假的,请假时须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男教职工请护理假的,请假时须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配偶的住院诊断证明或出生证明及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经学校审核人员审查后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批假,并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查备案。5、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公假,事假、病假3天以上的,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备案,离岗前应做好学校工作安排,防止请假期间学校出现无人负责的状态,确保学
6、校正常工作秩序和学校安全。6、教职工请假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销假,有关资料由学校存档备查。7、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职工的病假、事假严格把关,每次批假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确需延长假期,需办理续假手续。四、旷工的界定1、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的,均视为旷工。2、应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或销假而超出请假期限的以旷工论处。五、旷工、请假的处理1、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
7、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达不到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报县人社部门核销工资,报县编制部门核销编制,报县财政部门停发工资。2、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o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
8、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以上涉及到扣发、停发、恢复工资的,由学校按照标准提出方案,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实施。4、对弄虚作假骗取休病假的教职工,一经发观或经举报查实,其已休病假时间亦全部计算为旷工时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学校组织的教职工考核,要适当加大出勤和工作量的考核权重。教职工考勤结果每月公示一次并存档备查。教职工累计事假,病假天数,将与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和核定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6、病假(工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并不得晋升薪级工资。7、凡请假、旷工达到规定处理天数的,学校于一周内逐级
9、上报。六、奖罚制度教职工正常上班期间考勤实行积分制度,每学期个人满分为IOO分。1、凡工作时间在教学区和办公区打游戏、聊天、干私活等影响正常教学和办公秩序的行为扣其个人考勤分2分;因上述行为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当年度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优、绩效发放的资格。2、因请假,工作安排不到位或无故出现旷课、早晚自习者,扣5分。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者中间查课不在岗超过5分钟者,均视为旷课。3、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每旷签一次扣2分(确实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签退,需要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经校长签字后批示按正常出勤。)上班期间抽查不在岗位者,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4、例会制度:无故旷会者扣5分;第二遍点名结束还未到者、未宣布结束会议而提前离会者扣3分。七、结果应用本考勤得分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在学期末经汇总、折合后,结果与职称评聘、评优树先、综合量化成绩等直接挂钩。八、本文件与上级文件、政策相冲突时,按照上级文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