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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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规定为了使我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规定。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而教学管理则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教务处、各系(部)都负有管理的责任,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为稳定教学秩序、完成教学任务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日常教学管理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教学任务和学期授课计划L放假前一个月,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通过教学管理软件在网上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包括实习、设计等)和校历。教学任务由系(部)和教研室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系(部)做好各班级教学进程表并在网上安排教师教学
2、任务提交任务后排课。2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的聘任和教材的选用由本系(部)负责,公共课教师的聘任和教材的选用由基础部和思政部负责。各系(部)接到教务处下发的课程教学任务后,应妥善安排好授课教师,优先安排本部门教师授课,系(部)之间互请授课教师的,须在系部间进行协商(不得通过教师个人确定),在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后12周内协商完成。3 .教师根据教学任务、课程标准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主任审核后交教务处备案。凡同一门课程(如大学英语等),可共用一份授课计划。二、课表及调课1 .放假前一周完成下学期总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公共课由教务处、承担公共课的系(部)协商优
3、先安排。专业课由各系(部)安排,教务处协调排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天排课不能超过6学时,每天同一门课程不超过3学时(理实一体化课程除外)。正式上课前各系(部)将打印好的课表发到各教研室,任课教师统一在教研室领取课表。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任意调、停、补课。2 .因公或因事(病)调、停、补课,按下列规定执行:(1)因公或因事调、停、补课由申请教师首先提出口头申请,经系部同意后,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电子申请并打印对应纸质申请单。纸质申请单由本人签名和系(部)主任签章同意后交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后打印对应纸质通知单并在教务系统中处理课表。纸质申请单和通知单一式两份,教务处和系部各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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