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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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选课制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核心,选课管理是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分制选课管理,确保学生顺利选课,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任务,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课程分类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分为两类:(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必须研究和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是保证实现培养规格的课程。学生必须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二)选修课。选修课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专业适应能力而设置的供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志趣
2、,选择课程研究,并取得相应学分。二、选课原则(一)参加选课的学生必须是当前学期已注册的学生,未缴清学费、未注册的学生不得选课。(二)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简介等,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和主讲教师。(三)选课应遵循先选必修课、后选选修课的原则。对于有先后修读顺序的课程,应先修读先修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选课时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学生应优先选择本学期建议修读课程,在此基础上考虑跨学期选修。(四)学生选课不应过多或过少。一般情况下,每学期选课最低不能低于15学分,最高不能超过30学分(不含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学分)。三、选课的组
3、织管理(一)选课由教学工作部牵头,课程开课部门负责组织课源,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工作部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与完善,管理全校的课程资源,统筹安排学生网上选课。课程开课部门负责开出数量足够、种类丰富的课程。学院和学业导师负责指导并按时组织学生选课。(二)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课程,由教学工作部组织二级学院统一排定课表;第二学期以后的课程,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确定修读课程。(三)课程教学班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成立班级性质的组织,负责课程研究的考勤和师生联系等工作。(四)选课确定后,学生应按个人课表上的时间、地点上课,擅自改变上课时间、地点的,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五)学生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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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 学分制 选课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