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和家具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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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和家具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了加强对学校仪器设备和家具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中的仪器设备(下简称设备)和家具是指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购置、自制或捐赠获得的,产权属学校的资产。1.3 学校的设备和家具按照勤俭节约、科学合理、优化配置、开放共享,设备和家具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和家具的作用,又要
2、不断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和家具,使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2管理职责与管理机构2.1学校对设备和家具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是学校设备和家具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设备和家具的各使用单位在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设备和家具的登记、使用调拨、报废、报损等申报和管理工作。3仪器设备和家具的登记3.1经立项论证、按相关规定采购的设备和家具,在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设备和家具登记。3.2学校设备和家具登记资产的范围:3.2.1单台(件)价值在IOOO元(含)以上的设备和家具,按单台(件)建账;3.2.2须配套使用的设备和家具,且成套价值在1
3、000元(含)以上的,按单套登记固定资产账;3.2.3单台(件)价值500元(含)及以上,IOOO元以下的单台(件)或批量设备和家具,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单批或单台(件)登记固定资产账;3.2.4单台(件)价值500元以下、批量价值不足1000元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和家具,登记低值耐用品账,登记满2年或以上,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由保管人根据使用情况申请注销,审批后系统做销账处理;可以继续使用的不得注销。3.3凡属于设备和家具建账范畴的须到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办理资产登记。资产登记包括报增、增值、更新、变更和注销登记。3.3.1新增设备和家具需办理资产报增登记。报增登记凭设备和家
4、具验收合格报告、购货发票、经设备和家具领用人签名确认的资产报增单办理。3.3.2已办理报增的设备和家具新增附件,需办理资产增值登记。增值登记需凭附件的购货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已报增设备和家具的资产编号办理。如果该附件流动性较大、通用性较强或能独立使用,按3.2规定办理报增登记。3.3.3已办理报增的设备和家具更换配件,需办理资产更新登记。更新登记需凭配件的购货发票、验收合格报告、更换下来的配件以及已报增的资产编号办理。3.3.4设备和家具调拨、使用单位调整、领用人变动(包括换岗、调动、退休、离职等)、存放地点等变动时,需办理变更登记。交接双方应按照资产清单逐一清点,确认帐物相符后,凭双方签字的
5、调拨单办理。3.3.5经批准同意报废或报损(损毁、失窃)的设备和家具,需办理资产注销(销账)登记。3.4单台(件)价值500元以下、批量价值不足IOOo元的设备和家具属于低值耐用资产,低值品登记后各使用单位要妥善管理。4仪器设备和家具的管理4.1 学校对国有资产帐实行信息化管理,对设备和家具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实施动态管理。4.2 学校每年组织全校性设备和家具管理情况检查或抽查,进行帐实、帐帐相符情况的确认。设备和家具使用单位每年应至少自行核查一次,如发现帐、物不相符的,要及时与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沟通处理。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定期核对设备和家具资产帐,确保财务帐与实
6、物帐对应统一。4.3 设备和家具的使用环境及条件须符合安全规定及设备和家具本身的技术要求。4.4 4设备和家具需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由个人保管、使用的设备和家具须办理借用或领用手续并承担管理责任。各使用单位要特别加强对视听、摄影、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对于不在存放地点而造成丢失的,保管人要承担理赔责任。设备和家具的存放地点原则上在校内,并且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存放在校外的,领用人须是学校的教职工,领用人承担管理责任。4.5 设备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有关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4.6 实训室设备的操作、运行、损坏、维修等状况须在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使
7、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4.7 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校验和检修。设备一般故障由实验技术人员检查、排除,较复杂的故障须交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如无把握,不应乱拆、乱调,以免扩大故障。设备不得随意改装、改变。4.8 设备和家具正常损坏或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保修期内的设备和家具维修由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负责;保修期满后的设备和家具维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9 9学校设备和家具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进行使用,以提高利用率。对于未达报废年限处于闲置状态、管理不善的设备和家具,学校有权调拨或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单价大于或等于3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须安排专人管理,实行共享使用。4.10 10学校允
8、许校内各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之间的设备和家具调配使用。4.11对校外单位的借出、租出设备和家具,须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用学校设备和家具作有偿交流或租借的,其收入所得按规定上缴。5仪器设备和家具的报损和报废5.1 设备和家具的处置主要包括报废和报损。所有权属于学校的设备和家具,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5.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和家具允许报废:5. 2.1使用时间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故障频繁,失去维修价值的;5. 2.2产品性能、指标下降,失去使用价值的;5. 2.3能耗、安全、污染环境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设备和家具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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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术学院 仪器设备 家具 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