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docx(3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总则为了促进荔浦市矿业健康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高矿产资源对荔浦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25日)等文件精神,开展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一、规划定位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确定的法定规划,也是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
2、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荔浦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二、规划任务(-)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本行政辖区内采矿权总数、露天开采非金属采矿权数量、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应建绿色矿山建成比例等主要指标,制定矿业产值、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等目标。(二)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及相关管理措施。(三)对上级委托出让登记的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作出统筹部署,明确开采准入条件。(四)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比例指标,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主要任务,明确
3、新建矿山、生产矿山生态保护的责任和要求,提出建立完善矿区生态保护的具体管理措施。(五)明确荔浦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措施。三、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家主席令第36号,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修正);(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2019年修正);(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0年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7月16
4、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桂自然资规(2019)4号);(六)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9号);(八)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九)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第四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
5、规程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95号);(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0)14号);(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29号);(十三)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全面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意见(市政(2022)6号);(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十五)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6、(20212025年);(十六)荔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七)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八)荔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九)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专题研究成果;(二十)荔浦市矿产资源的相关基础资料。四、规划适用范围及期限规划适用范围:荔浦市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第一章现状与形势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自然地理概况荔浦市地处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南部,位于东经IlOo06,-IlOo4
7、1、北纬24o18,-2446。居鹿寨县、永福县、平乐县、蒙山县、昭平县五县之间,国道321、323线交汇于市区中部,荔玉高速和横贯荔浦的阳鹿高速公路已经通车,贺巴高速正在修建,交通极其便利。荔浦市行政区域面积1758.62平方公里,辖10镇3乡,其中花簧镇、蒲芦乡、修仁镇三个乡镇涉及广西架桥岭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涉及面积约19504.2公顷。截至2020年底,人口38.5万,有汉、壮、苗、瑶等15个民族。荔浦市年平均气温19.6,年降雨量平均1424毫米,年无霜期平均为316天,光、热、雨较充足的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地势自西向东倾斜,周高中低,荔浦市西北接架桥岭山脉,东面连大瑶山余脉。荔浦河自
8、西向东蜿蜒入漓江,贯穿全市,在境内长达94.5公里,其支流马岭河、蒲芦河、修仁河等河,呈扇状分布全市。(二)经济社会基本状况2020年,荔浦市生产总值(GDP)148.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07亿元,增长6.7%;第二产业增加值42.58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75.92亿元,同比增长1.1%。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0.2%、28.7%和51.1%。二、矿产资源概况及矿业发展现状(-)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20年12月,荔浦市已发现泥炭、镒、铜、铅、锌、银、金、磷、重晶石、建筑用砂岩、方解石、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
9、大理岩、砖瓦用页岩等14种矿产,已查明资源量的有锦、铜、金、重晶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7种矿产。荔浦市现有矿床45处(见附表2),其中中型2处,小型43处。荔浦市矿产资源特点是以非金属矿为主,金属矿相对贫乏。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优势矿产,金、方解石具有一定开发潜力。各矿种分布及资源量情况如下:锦:矿床(点)2处,均为小型矿床,分布于马岭镇、大塘镇富村。铜:矿床(点)1处,为小型规模,位于蒲芦乡海洋坪。金:矿床(区)1处,为小型规模,位于新坪镇黄竹村深泥田屯。重晶石:矿床(区)1处,为小型规模,位于蒲芦乡古立村车店一带。方解石:矿床(区)2处,均为小型矿床,分布于花簧镇观音
10、山、双江镇古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床(区)16处,除蒲芦乡、茶城乡分布无分布,其余各乡、镇均有分布。穆瓦用页岩:矿床(区)22处,除蒲芦乡外,其余各乡镇均有分布。(-)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方面,荔浦市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规划完成于本行政内的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工作面积595平方千米;配合、协助上级规划完成于本行政内的广西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矿产勘查成果方面,荔浦市“十三五”期间新增5座大中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地。截至2020年12月,荔浦市共有探矿权2个,勘查登记面积26.16平方千米。按勘查矿种划分:金矿1个、铜矿1个。探矿证有效期均已到期,铜矿、金矿
11、探矿权均待办理延续。(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20年12月,荔浦市共有矿山12座,其中按矿种划分的,有金矿1座、铜矿1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座、砖瓦用页岩矿5座。2020年度,荔浦市正在开采4座,在建1座,停采7座;设计采矿能力约700万吨/年,实际采矿能力约528.8万吨/年,矿业总产值为17532万元(详见附表3),占荔浦市生产总值(GDP)的L2%,矿业税收217万元。矿山从业人员239人,其中当地村民143个,占矿山从业人员的60%,为当地村民提供就近就业岗位,增加村民收入,有力地增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四)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荔浦市严格执行采矿权数量调控
12、政策,采矿权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大中型矿山占比明显提高。截至2020年12月,荔浦市采矿权总数12个,对比2015年的44个,矿山数减少72.73%;现有重要矿产资源采矿权2个,砂石土采矿权10个(其中砂石采矿权5个)。荔浦市矿山按生产规模划分,有大型矿山5座,小型矿山7座,均为“十三五”期间新增,大中型矿山比例达41.67%o荔浦市非金属矿山开采回采率平均为95%,对比2015年的92.85%,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和废石综合利用率均达到100%。(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现状截至2020年12月,荔浦市在册矿山12座,列入绿色矿山建设计划的有5座,已完成3座市级
13、绿色矿山建设,全市绿色和谐矿山比例为25%。其中节能减排方面,生产矿山矿石生产电耗为4kgcet;管理和科技创新方面,生产矿山科技投入占矿山总产值比例达到了1.5%,机械化开采程度达到了100%;矿地和谐方面,矿山从业人员当地村民占用工人总数比例达60%,2020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次数达到25次。荔浦市关闭矿山共131座,图斑面积360.29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共58座,图斑面积共263.37公顷,根据修复方式分期分批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工作,已自然复绿面积193.31公顷,已转型利用面积30.18公顷。有责任主体的闭坑矿山73座,图斑面积共96.92公顷,已自然复绿面积3公
14、顷,已转型利用面积16.49公顷。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242.98公顷,恢复治理率为67.44%;关闭矿山废弃土地复垦面积196.31公顷,土地复垦率为54.49%。生产矿山总土地损毁面积55.90公顷,目前恢复治理面积0.60公顷,恢复治理率为L07%。(六)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自第三轮矿规发布实施以来,荔浦市积极推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为荔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和保障。1. 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得到强化第三轮规划期间,荔浦市积极协助配合完成了本行政内的1
15、: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广西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为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平显著提高第三轮规划实施期间,荔浦市严格执行采矿权数量调控政策和加强对资源开发管控与保护,合理执行矿业权退出机制,积极落实上级政策与措施,全市采矿权数量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底采矿权数量为12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为41.67%,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明显,矿业转型升级大幅提升。全市非金属矿山平均开采回采率为95%,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现有12个采矿权均分布在允许开采区和开采规划区块内,矿山布局合理性提高。3. 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荔浦市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市共有3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绿色和谐矿山比例为25%;全市应建绿色矿山5座,应建绿色矿山建成比例达到60%o荔浦市绿色矿山建设对矿山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节能减排、管理和科技创新、矿地和谐等方面进行细化查缺补漏基本完成了建设要求,全市绿色矿山的格局基本形成,为后续其它矿山的建设起到带头示范作用。4.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上轮规划实施期间,荔浦市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采矿权市场建设的精神和规定,严格遵守采矿权招拍挂有偿出让工作制度和流程,营造了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采矿权市场。对矿产资源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