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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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95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若干政策为加快我区重点行业复工复产、企业复商复市,推动经济恢复发展活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推进复工复产(-)全面摸排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停产停工的企业项目,掌握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中原辅材料和订单不足、销路不畅、库存产品积压等问题。制定“一企一策”复工复产方案,推动具
2、备条件的停产企业全面复产、停工项目抓紧复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全面摸排全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制定“一对一”解决方案,解决流动资金紧张局面,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各盟市加快建立复工复产组,压实属地责任,主动上门服务,密切关注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加快复商复市(四)继续实施“引客入蒙”计划,对招彳来区外游客在区内过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相关政策延长至2023年3月底。组织开展2022内蒙古
3、冰雪旅游季系列活动,推出冬季特色体验产品,持续提升媒体关注度和影响力,提升冬季旅游热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五)围绕百货、餐饮、汽车、家电等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冲击严重的重点消费领域,支持各盟市发放消费抵用券,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促进企业复商复市。(自治区商务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三、坚持保通保畅(六)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限制货运车辆正常通行,严禁擅自关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负责)(七)全区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
4、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推行预约通行服务,提高通行效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四、促进就业恢复(A)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出行需求,搭建跨旗县(市、区)、跨盟市、跨省(区、市)劳务对接平台,有组织、分批次开展专车包机“点对点”直达运输,促进转移就业农牧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企业招工用工的“绿色通道”畅通。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支持企业共享用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负责)五、加大财政支持(九)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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