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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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市教委各项目主管处室及各项目单位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增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第三条市教委各项目主
2、管处室及各项目单位是实施事前评估的责任主体。财务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实施办法,选取重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应用相关结果;各项目主管处室负责对本处室职能范围内拟新增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并根据事前评估意见完善项目管理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第四条事前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事前评估应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等为依据开展。(二)绩效导向。事前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对政策和项目决策进行综合评估。(三)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应通过规范
3、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四)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第五条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三)财政部及市财政局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四)市教委及所属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六)其他依据。第二章事前评估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第六条事前评估原则
4、上对重点项目、新增项目以及部门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进行评估。所谓重点项目,一般是指资金量较大、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社会受益面大的财政支出项目。第七条事前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内容与我市宏观政策、行业政策、教育职能和规划、当年重点工作是否相关;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是否与其他政策重复交叉,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或可持续性效益,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等。(二)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及资源配置是否高效、经济,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有财政资金重复支持类似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中的重要经济
5、评价指标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绩效目标是否清晰明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和现实需求是否匹配,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合理可行,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是否分解落实到具体任务。(四)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人员、设施、物资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是否可控,项目是否采取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等,项目设立、清理和退出是否有明确的时限和步骤。(五)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支出责任与事权
6、是否匹配,支持方式是否合理,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合理等。(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第八条事前评估的方式。包括论证评审、现场调研问卷调查、咨询座谈等方式。(一)论证评审。对于专业性较强、评估难度较大的项目和政策,对相关问题存在疑难点时,可邀请业务、管理、财务等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和咨询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二)现场调研。对于有一定物质基础的项目和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可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察和了解项目真实情况。(三)问卷调查。对于利益相关方涉及对象多、作用范围广的项目和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四)咨询座谈。对于涉及工作主体多、人员分散的项目和政
7、策,在入户培训、现场调研、召开评估会时,可组织特定人员开展座谈,了解项目、政策情况,集中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第九条事前评估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文献分析法等。(一)成本效益分析法。以用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收益为目标,加强成本核算,将全部成本和预期效益进行对比,评估项目投入价值。(二)对比分析法。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财政支出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估。(三)因素分析法。全面梳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对项目进行评估。(四)公众评判法。采取专家评估、抽样调查等方式
8、,对事前评估提供咨询意见和结论支撑。(五)文献分析法。对收集到的相关领域的文献资料进行研究,深入了解评估对象的性质和状况,并从中引出相关观点或评估结论。(六)其他能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的方法。第十条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高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第三章事前评估的程序第十一条事前评估工作原则上包括事前评估准备、事前评估实施、事前评估报告撰写三个阶段。第十二条事前评估准备阶段。(一)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实施主体根据职能,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评估对象。(二)成立评估组织。应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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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 教育委员会 事前 绩效 评估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