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实施方案一、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对村(社区)组织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建立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加强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保障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
2、对表现优秀的村(社区)组织,可按规定考试录(聘)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选拔进入乡镇(街道)班子。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县(市、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培训总体计划,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县级以上委组织部门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进行履职培训,街道(工)委统筹组织其他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突出实战实训,加大轮岗锻炼和跨区域交流力度。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
3、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其从事社区服务业。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完善财政支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实施社会工作百千万强基优才工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督导人才培养、社区社会工
4、作人才培养、社会工作管理素质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工作专家服务基层六项专项计划,加强政干部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社会工作考试培训、社区社会工作专题培训,力争到2025年,培养培训不少于100名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0000名社会工作专业督导、10000名社会工作管理者、10万名社会工作者,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基本覆盖,构建梯次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格局。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强化为民服务功能。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
5、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关爱照护。设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推动村(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纳入村级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村(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低收入人口、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
6、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重点加强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实现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开展社区养老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创新运营模式,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每个街道建有一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有一处养老服务场所,新建居民住宅区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配建移交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城区、已建成居民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补齐社区养老服
7、务设施。支持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推动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业态。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向村(社区)延伸。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对无物业小区,采取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物业服务、村(社区)
8、“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实现物业服务兜底。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对接、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各类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加强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增进民族团结。强化安民服务功能。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进“建设,把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延伸到群众身边。增强村(社区)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建立常态和应急状态转化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健全应急状态下
9、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力量机制。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点)。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
10、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加强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推动各地依托新型智慧城市统一中枢平台,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统筹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开发社区协商议事、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设施等智能化改造升级。统筹利用医疗、养老等信息系统,建立一体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发展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
11、配送进社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
12、障碍设施建设。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建设智能信包箱(快件箱)和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支持快递企业通过驻村(社区)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
13、化建设,统筹利用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中心)等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区)为单元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健全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推动村民委员会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供销合作社等承接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价制度,实现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投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事项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并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