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首诊负责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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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是指首先接诊患者的医师及科室必须负责完成该患者本次诊疗的全过程或对该患者后续的诊疗工作做出适当的安排和交接。2、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3、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对症处理,并认真书写诊疗记录。4、首诊医师下班时未处理完的患者必须交给接班医师。5、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师会诊,根据会诊结果,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6、若患者主要为其它科室疾病,则经双方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讨论同意后转科。转出和转入科室必须有书面的转科记录。若双方科
2、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首诊科室主治及以上级别医师负责将情况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中午、夜间及节假日),在尚未裁决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由首诊科室医师负责诊治,不得推诿。7、急危重患者在病情稳定前不得转院,因医院床位、设备及技术条件所限需要转院者,应:患者病情属于首诊科室者,由首诊科室负责转院;患者因病情转到另外一个科室者,由接收的科室负责转院;转院前必须要由责任科室的主治及以上级别医师亲自查看患者后做出决定,主管医师在患者离院前必须要检查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记录在病历中。8、如遇急危重症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9、复合伤或涉
3、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确定主管科室之前,首诊科室要负责对患者诊治过程的管理,其它所有相关科室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书写病历。10、若患者明确挂错号,首诊医师有责任向患者耐心解释,并负责和挂号处或分诊台联系换号。凡急危重患者如果挂错号,首诊医师必须首先给予必要的诊治,然后再联系相关的科室。Ih凡在接诊、诊治、抢救、转科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由医务科追究首诊医师和科室的责任,纳入科室绩效考核。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形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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