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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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农村系统考勤制度一、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于律己,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二、干部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溜岗,禁止不打招呼、不请假随便外出,禁止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干部职工要严格坚持考勤签到制度,正常上班期间,早上8:30、下午14:30前务必完成签到,办公室及时将签到表收封保存,开会、下乡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同时,局机关办公室对本系统内召开的各类会议、组织开展的绿化造林、卫生大扫除等集体活动也要严格进行考勤。四、干部职工要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严格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期间提前与分管领导协商找好替班人员,由替班人员
2、签字确认,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请假,由替班人员落实相关业务工作,假满后及时销假,保障业务工作不断档、有衔接。局机关及各股室干部职工请假1天(含1天)以内,找好替班人员,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及以上、1个月之内,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累计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加注意见,报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局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请假3天(含3天)以内,找好替班人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含7天)以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7天以上、1个月之内,由单位主要负
3、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累计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加注意见,报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原则上,事假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若年事假超过20天不得享受年休假;病假参照公务员法执行,请病假必须附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婚丧嫁娶等情况请假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由替班人员全权负责请假人相关业务工作,坚决杜绝工作断档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发生。五、系统内所有领导干部和职工请假、出差、下乡等,必须向本单位办公室及时报备,明确去向,自行或委托考勤监督负责人进行登记。局机关日常考勤情况适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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