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docx
《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压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首要责任,提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考核评价适用本办法,其他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考核评价原则】项目法人考核评价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第四条【分级管理】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
2、责。自治区水利厅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单位)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单位)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报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所辖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工作。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单位)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报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项目法人组建单位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考核评价期限】考核评
3、价按年度进行,从下达投资计划的年度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9月30日后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参加下一年度考核。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第六条【考核评价内容】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覆盖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职责履行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法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行为和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情况。第七条【考核评价方法】考核评价实行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合理缺项按比例换算计分。考核评价对象负责多个项目建设的按每个项目单独赋分,加权平均计算最终得分,项目权重见附件。第八条【考核评价等次及标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
4、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一)优良。量化考核评分290分,考核期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度汛安全事故,所有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无廉政建设违规事件。(二)合格。75分S量化考核评分90分,考核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度汛安全事故,无廉政建设违规事件。(三)不合格。量化考核评分75分,考核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度汛安全事故。第九条【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量化考核评价,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度汛安全事故。(二)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并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三)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四
5、)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发生其他严重影响考核评价行为的。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和程序第十条【考核评价方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管的过程评价和项目法人自我评价进行考核评价,必要时可开展现场核查。第十一条【考核评价组织程序】考核评价组织程序分为项目法人自我评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集中考核评价。(一)项目法人自我评价。按照本办法和考核评价评分表,对每个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按考核评价分级管理权限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二)水行政主管部门集中考核评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查阅项目法人考核自评材料,根据考核年度内日常检查、稽察、审计、
6、监督、调研指导等过程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赋分,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第十二条【考核评价时间】每年2月10日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上年度的考核评价并在辖区范围内公布考核评价结果,2月15日前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考核评价结果汇总上报自治区水利厅。第四章结果应用第十三条【奖励措施】项目法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在全区水利系统给予通报表扬,项目法人组建部门(单位)可以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参加水利建设评优评先,并在后续年度的资金计划安排等方面按规定优先考虑。第十四条【罚劣措施】项目法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并在全区水利系统通报,两年内不得申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评优评先活动
7、。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不合格的,视情况采取调整年度资金计划、暂缓资金计划安排等措施,要求项目法人组建部门(单位)对项目法人进行整改。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解释主体】本办法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3年月日起实施。附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表附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表项目法人:评价时间: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序号考核评价内容赋分标准标准分评分得分扣分原因一项目法人组织机构(10分)(1)项目法人组建符合规定,按程序报批。得1分;不符合规定未按程序报批得0分。(2)设置综合、工程、财务等部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得2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基本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 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 法人 考核 评价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