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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垣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管理制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2011)1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花垣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管理制实施方案。一、名额我局备案中介机构不预设名额,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资料,经我局审查通过后,即可参与花垣县本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二、相关条件(一)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省外的机构应具有湖南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2、)申请备案前三年内机构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记不良行为记录或禁止(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业务。(三)能接受本方案中关于“中介机构咨询报告编制评审要求”、“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的管理与支付”的相关规定。(四)能接受我局每年年底对备案中介机构的资质水平、技术力量、工作业绩、社会信誉、组织机构、职业道德、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存在严重违规、服务质量低下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建立“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备案。(五)纳入黑名单具体行为包括:1、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惩戒的;2、受到行政、司法等机关处罚的;3、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4、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能力或服务态度严重低下被中
3、途解聘的;5、在服务过程中其行为受到投诉并经核实属实的;6、伪造原始资料、数据或出具虚假报告的;7、在服务过程中收受礼金礼品等被核实属实的;8、泄漏行政机关内部信息、企业商业秘密、公民身份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9.其他经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三、备案要求备案工作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实施,中介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资料、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关于接受“中介机构咨询报告编制评审要求”“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的管理与支付”的相关规定的承诺。(-)在本县开展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名单及其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并附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证彩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送审
4、咨询报告应由该名单内人员编制)。四、中介机构咨询报告编制评审要求(一)预算评审要求1、计价软件选用湖南省造价总站评审通过的正版计价软件。2、中介机构应对报送预算工程量、单价、取费等均进行评审,出具的评审文件应包括评审报告、定案单、工程造价书、工程量计算式(或算量电子版本)、项目特征描述。3、严格按施工图纸评审,不得任意核减或增加项目。4、定额套用合理。不可高套、低套定额或是修改定额消耗量,部分湖南省无消耗量定额的项目可借用其他省的消耗量定额(评审报告中需明确清楚)。五、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的管理与支付(-)委托费用由委托单位直接支付,受托中介机构不得向被评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二)评审
5、取费标准参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81号),按基本收费和审减收费分别计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三)预算评审服务费计费按以下标准执行:1、基本服务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按标准收费的40%支付,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按标准收费的35%支付,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标准收费的30%支付。2、核减额付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18%计算支付,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12%支付,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6%支付。(四)结算评审服务费计费按以下
6、标准执行:1、基本服务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按标准收费的50%支付,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按标准收费的45%支付,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标准收费的40%支付。2、核减额付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20%计算支付,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15%支付,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收费标准的10%支付。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大小(P)基本费按湘价服(200981号文件计算义支付比例核减付费按湘价服200981号文件计算X支付比例1预(概)算P50040%18%2500P500035%12%3
7、5000P30%6%1结(决)算P50050%20%2500P500045%15%35000P40%10%(五)服务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81号)文件实行累进计费,低于IoOO元的按1000元计算。(六)单个项目基本付费与综合审减付费之和高于25万元的按25万元计算。(七)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审定误差率在5%以上的,误差每增0.1%,服务费减少1%。(八)误差计算范围1、工程量计算错误,多算或者少算,清单项目多项、漏项属于误差计算范围;设计错误或者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不计入误差计算范围。2、工程取费错误属于误差计算范围。3、定额套用错误待标准项目计价模板制定后纳入本范围。4、材料价格误差、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金额变化、其他未明确误差不纳入本范围。(九)误差计算方式:误差项目分部分项费(用An表示)的绝对值之和与项目审定总造价(用F表示)的比值=ZIAnI/F。六、各单位选取中介机构的方式及工作要求预算评审单位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备案中介机构中抽签产生或择优委派,但不能与原预算编制的咨询服务公司相同。七、备案期限本次入库机构备案期限为一年。八、本方案从2021年3月22日起执行。花垣县财政局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