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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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拉善右旗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门:为加快推进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完善我旗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打造“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新体验,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和阿拉善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行政服务环境组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2、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要求2022年底前,旗本级、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
3、施机制基本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努力实现“跨省通办”“盟域通办”“区域通办”。2025年底前,全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全区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力、”更加好办易办快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工作任务(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L统一事项标准(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本方案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
4、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2)建立阿右旗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根据国家、自治区、盟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由旗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性,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完整度、准确性
5、,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一致性、与地方政务服务业务开展的适用性等进行审核,修订印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在政务服务平台和本级政府网发布;将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之外的、本地区或部门依法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报送旗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上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3)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根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业务变化及实施情况,及时向旗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
6、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经审核后,在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动态调整。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按照盟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标准、业务指导、监督实施,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按盟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在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盟、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一致基础上,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其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
7、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办理结果、拆分标准等基本要素内容实现标准统一,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2 .统一审批标准(5)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运用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电子监察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
8、。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6)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加强协同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共享。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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