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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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为继续做好学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突出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评价为导向,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价水平,促进学术诚信,保证评聘质量和效果,着力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通过分类分型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兴校”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二、评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二)坚持按需设岗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S)坚持注重业绩和业内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严格评审和择优聘任相结合的原则;(五)坚持师德、医德、教学和医疗考核一票否决的原则;(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工作中的作用,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评聘范围适用于校部及附属医院编制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岗位分别为专业技术四、七、十和十二级岗位。聘任在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人员在没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四、评聘办法(一)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坚持岗位限额内聘任。(二)校部及附属一院高级专业技
3、术职务实行差额评聘,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模式,最终根据评审得分确定评聘结果。附属二院、附属三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等额评聘。校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仍采取定性评审,等额聘任。(三)申报破格晋升和通过绿色通道晋升人员,学科答辩环节的单项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四)教辅系列(包含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图书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新闻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工程系列)及辅导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按科研业绩量化赋分标准进行评审赋分。(五)教学、科研、医疗等业绩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实际得分超过100分,则以该评审组内的最高得分为基准,统一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六)教
4、学效果评价得分(百分制)减掉基础合格分(六十分)后,按照0.25的权重折合成十分制后计入到总成绩中。五、评聘条件2015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关于印发辽宁医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医校字(2015)21号)和关于印发辽宁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辽医校字(2015)22号)文件执行。2015年,将“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的业绩条件,作为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绿色通道”评聘条件及正常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中业绩成果的选项条件之一。六、指标分配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终核定的投放岗位数及有关规定确定,另行通知。学校
5、将根据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推荐组及学科答辩组,确定推荐指标及聘任岗位。各基层推荐组推荐后,经学校业绩材料评审组评审,若出现实际参加学科答辩人数等于或少于下达的聘任指标数,学校将对最终的聘任指标投放情况进行宏观调控,以保证职称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请破格晋升人员,在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单独申报,实行指标单列,不占用基层推荐指标和聘任指标;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晋升的人员,实行等额评聘,占用基层推荐指标和聘任指标。七、评聘程序(一)个人申报通过职称评审第一阶段学历、资历审核人员(具体名单由学校人事处在第二阶段评审开始前通知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个人参评业绩材料报送所在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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