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修订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办法.docx
《2022年-修订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修订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办法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皖发改公管(2020)705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1)721号)、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则。第二条“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
2、的规定和方法对投标文件开展独立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三条以下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项目,应当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进行招标:(一)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含)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二)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及500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承包项目;(三)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四)其他使用“评定分离”模式的项目,招标人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
3、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定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五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六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初步评审。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文件。第七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的投标人为定标
4、候选人,具体办法和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第八条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3人及以上考察小组,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小组出具的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的参考依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第九条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产生,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人员不足的,可从上级单位或下属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项目对技术、商务有特别要求的,也可邀请与投标人无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修订 马鞍山市 工程 建设项目 评定 分离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