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其他税费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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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其他税费部分)一.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主要内容:1.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2.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am健: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
2、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1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内容: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
3、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四、公共交通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内容: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a僦:1. 财政部税务总局
4、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规定,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五.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
5、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六、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主要内容: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依据: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刀77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6、年第6号),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七、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八、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税收优惠1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2 .
7、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补充说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到期,但2022年1月19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1项优惠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具体执行细节待国家财税部门正式文件出台,以正式文件为准。九、扩大服务业“六税两费”适用范围主要内容:2022年扩大服务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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