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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2017年2月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1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3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5四、工作例会制度9五、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12六、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14七、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15八、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18九、应急宣传教育制度21十、应急培训制度23十一、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26十二、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27十三、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29十四、应急投入保障制度31十五、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33十六、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34十七、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36十八、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39一、事
2、故监测与预警制度为有效地辨识和提取隐患信息、,灵敏、准确地告示危险前兆、提前进行预测预警、采取有关措施,以便超前反馈、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监测及预警的特点1、快速性。即建立的预警系统能够灵敏快速地进行信息搜集、传递、处理、识别和发布,这一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在“快速”的基础上,失去了快速性,事故预警就失去了意义。2、准确性。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复杂多变,事故预警不仅要求快速搜集和处理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对复杂多变的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判断是否正确,关系到整个预警的成败。要在短时间内对复杂的信息做出正确判断,必须事先针对各种事故制定出科学、实用
3、的信息判断标准和确认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判断,避免信息判断及其过程的随意性。3、完备性。预警系统应能全面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类信息,据此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全过程地分析事故的发展态势。4、连贯性。要想使预警分析不致因孤立、片面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每一次的分析应以上次的分析为基础,紧密衔接,才能确保预警分析的连贯和准确。二、建立事故监测及预警的原则和要求构建事故监测及预警需要遵循及时、全面、高效的原则。1、及时性原则实行事故监测及预警的出发点是“居安思危”,即事故还在孕育和萌芽的时期,就能够通过细致的观察和研究,防微杜渐,提早做好各种防范的准备。预警系统只有及时地监测出异常情况,并将
4、它及时地报告,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2、全面性原则预警就是要对生产活动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尽最大努力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这是建立预警机制的宗旨。全面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监测、识别、判断、评价和对策预警操作系统方面。3、高效性原则鉴于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预警机制必须以高效率为重要原则。惟有如此,才能对各种事故进行及时预告,并制订合理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三、预警系统的功能此系统通过采集监测对象(如温度、风速、瓦斯、一氧化碳等)传感器的输出信号,将信号通过传输设施送入计算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经由输出接口输出或通过人机接口输出到操作控制台的显示器
5、、LED显示器、监控系统大屏幕、记录仪、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上。监测系统主要完成实时信息采集,并将采集信息存入计算机,供预警信息系统分析使用。监测是预警活动的前提,监测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二是对大量的监测信息进行处理(整理、分类、存储、传输),建立信息档案,进行比较。四、监测与预警机构为了保证事故监测预警机制高效运转,促进安全管理的预控工作,特成立事故监测预警机构,增加预警管理职能。组长:叶林刚副组长:戴荣权伍太兵满建武杨芙蓉李飞雁事故监测预警机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伍太兵兼任,其基本工作目标是保证我矿的生产经营建设、维
6、护我矿的预警管理系统。五、日常管理事故监测预警机构办公室应对日常监控负责,对监控到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大小、类别进行预测预警,并及时上报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领导,同时将值班矿长或分管矿领导指示传达到事发现场,并做好上传下达记录台帐。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安全生产应急值班管理,规范应急值守秩序,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按照“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要求展开工作。第二条值班人员应具有奉献精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要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7、,具备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三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制度和领导要求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灵活性。第四条值班人员负责及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和网络消息,掌握与本所相关的重要动态信息、,保证与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联络畅通。第五条值班人员负责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报告、督办和反馈工作。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报告或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时,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快速处理。值班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信息。第六条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重大事
8、件和突发事件。在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要始终坚第七条值班人员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情况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值班人员在接到重要情况后,要及时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值班人员要将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记录准确后,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性质、引发原因、损失程度、涉及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详细向领导汇报。第八条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经发生、可能发生或由于某种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第九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
9、面整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第十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从安全技术中心的应急值守制度,积极响应并严格遵照中心的应急值班管理规定、要求和具体内容开展职安所的应急值班工作。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遵章守纪,严守值班时间,不得聚众娱乐或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公共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私事。第十四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值班事项。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
10、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三、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
11、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本矿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857-73639887363788(外线)8000、8001(内线)六、信息传递1、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
12、工作。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长治公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工业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和区煤炭工业局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
13、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导指示向长治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6、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七、信息公开执行国家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真实原则。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
14、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正面引导原则。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九、事故责任分析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
15、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十、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十一、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十二、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基金。十三、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负责跟踪落实。四、工作例会制度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一、会议时间:煤矿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并制订工作例会制度。二、组织单位:安监科三、主持人:安全矿长四、参加人员: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培训中心、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部、调度室、安监处、综合办、设备部、供应部、财务部、保卫部、各区队负责人。五、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2、通报矿井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