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03-财务报销及支付审批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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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及支付审批规定编号CW-03-2017版次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子公司参考本制度,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在本部制度范围内制定子公司具体的财务报销及支付审批规定,并报本部资产财务部备案。第二章出差费用报销管理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因公临时到非办公地参加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以下简称“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补助费等。差旅费的报销,应附公司OA系统中经审批通过的出差登记或外出登记,且报销票据涉及的行
2、程、日期等均应与批准的行程一致。差旅费用应及时报销,原则上应当在出差回来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销。第四条住宿费的报销:(一)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住宿费的报销,需附“住宿费用报销表”作为报销附件。(二)公司班子人员、分院院长级别或正高职称人员可选择住单人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应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的,其单数人员可一人住一个标准间或单人间。出差周边城市原则上当天往返。(三)员工出差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限额标准如下(元/间):出差人员经济发达城市省会城市其他城市公司班
3、子人员600500400分院院长级别或正高职称人员600500400其他人员400350浙、苏、粤三省地级市为300,其他250经济发达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省会城市不含经济发达城市。(四)住宿费超规定标准的,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的80%。如果因特殊情况需全额报销的,应写明超标原因,需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五)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在住宿标准内的,按所有出差人合计实际住宿费与住宿标准节约差额的50%平均给予住宿人补贴,公司班子人员、分院院长级别人员不享受住宿差额补贴。(六)会议统一安排等特殊情况凭会议证明实报实销,应将会议通知作为报销附件。第五条交通费的报销:(一)员工出差应当在规定等级内
4、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即:飞机为经济舱;高铁/动车二等座;硬席(硬席、硬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为三等舱;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凭票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原则上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销。(二)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员工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三)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四)市内交通费可以选择包干或按实报销,单次出差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出差交通费包干为10元/天,按实报销凭出差所在地市内交通费票据实报实销。(
5、五)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公杂费(如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订票费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发票按实报销。第六条出差人员补助费报销办法:(一)员工出差按每人每天60元标准发放差旅补助费(含餐饮、通讯津贴等),包干使用。(-)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会议期间的差旅补助费不再发放,只支付途中的差旅补助费。(三)对于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或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的,加发一天差旅补助费。(四)因实行差旅补助,餐费一般不再予以报销。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报销。(五)公司登记在册的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参照此办法报销,其余临时外借人员不享受差旅补助费。第七条工程项目
6、现场管理人员补贴报销办法:(一)工程项目需要租房的,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经部门负责人、分院院长和分管领导审批,租房费用须提供税务局开具正规发票。在当地聘请餐饮劳务人员的,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其劳务费也须提供税务局开具正规发票。(二)餐饮补贴:每个工程项目部的餐饮补贴,由各部门根据项目部的人数、生活环境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有餐饮劳务人员的,平均每人每天不超过35元;没有餐饮劳务人员的,平均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因实行餐饮补贴,日常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三)生活补贴:每个工程项目部的生活补贴,由各部门根据项目部的地点远近、生活环境、任务繁杂程度等因素确
7、定。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因实行生活补贴,除出租房屋添置的电器、家具、床上用品、水电费等外,个人日常消费不予报销。(四)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再另行计发本规定第六条的差旅补助费。(五)各工程项目部的餐饮、生活补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人员现场天数和部门核定标准,填写工程项目现场补贴申请表(见附表),经分院院长、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原则上实行一月一报,每月补贴最晚应于次月二十五日前报销完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无法回公司办理报销的,可以将发票、申请表等寄回所在部门内勤,由其代为办理。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管理第八条日常费用报销,需按以下要求附上报销附件:(一)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能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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