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对本市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贯彻落实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组织开展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积极做好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北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探索开展区域及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第三条市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规划组织设立年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严格碳排放管理,确定碳排放单位的减排义务、完善市场机制
2、,推动实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第二章管理体系和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统计、金融、财政、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区政府严格管理碳排放,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下,负责辖区内碳排放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订碳排放核算及配额核发方法及相关标准指南,组织建设本市碳排放信息报告和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组织开
3、展排放数据报告及核查、排放量核定、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管理等相关工作。第六条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开展碳排放量核算检查及配额测算,通过本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北京绿色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提供交易场所、系统设施和服务,确保交易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第七条重点碳排放单位应当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时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相关活动信息,对本单位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八条第三方核查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应
4、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本市碳排放核查相关要求开展核查活动,并对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三章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第九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应当报送年度排放报告。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列入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5000(含)吨以上;(二)属于已发布碳排放权报告方法和配额分配方法的行业。未纳入重点碳排放单位的,列入一般报告单位名单。第十条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单位,核算边界之外的碳排放量如果满足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纳入本市碳/域代码已排放权交易管理。
5、第十一条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和一般报告单位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更新本辖区内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名单,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统计局最终确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二条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出现名称变更、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当在工商注册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报告注册所在地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验并报市生态环境局确认后,从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中移出:(一)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二)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连续五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5000吨的;(四)市生态环境局
6、确定的其他需要移出的情形。第四章配额分配与登记第十四条本市对重点碳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行配额管理。重点碳排放单位应在配额许可范围内排放二氧化碳。一般报告单位和其他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参照重点碳排放单位进行管理。第十五条本市根据年度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总量,将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5%作为价格调节储备配额。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按照本市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行业特点确定。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价格调节储备配额和重点碳排放单位有偿分配的配额可以采用竞价或固定价格的方式出售。逐步探索新改扩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与配额管理相衔接。第十六条市生态环境局制订配额分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北京市 放权 交易 管理办法 修订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