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docx
《《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引导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控风险”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投资运作。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好地支持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75号),特制定本办法。一、基金规模和资金来源产业引导基金规模30亿元,资金由区财政局进行统筹安排。二、投资方向(一)重点投向重点投向区内围绕战略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省市县长工程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等,促进智能汽车、新材料、生命健康三大支柱产业及其
2、细分产业链,以及其他重点产业的加快发展。(二)投资要求应符合萧山区产业政策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所投领域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企业有一定的人才、技术、项目储备,项目主要在中后期阶段,能够加快形成我区产业链集群效应。三、基金管理(一)设立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任副主任,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产业引导基金重要事项的决策和协调。(二)管委会下设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杭州萧山金融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杭州萧山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公司”)
3、作为产业引导基金的出资主体。杭州萧山金融控股集团按照管委会要求,履行以下职责:L负责组织产业引导基金选定符合条件的专业化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报管委会同意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2 .负责对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指导;3 .负责对受托管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并报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决策;4 .负责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基金对接合作,配合管委会办公室做好项目立项、项目评审、项目公示、项目报批等管理工作。(四)受托管理机构负责产业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事务,履行以下职责:1 .对拟参股的子基金和直接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入伙(股)谈判、推进合伙(投资)协议或章程等法律文本的签署、投后管理及退出等,
4、定期书面报告基金运作情况,并对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2 .监督检查子基金投资项目、直接投资项目的情况,定期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五)为保证产业引导基金安全运行,原则上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地商业银行作为参股子基金的托管银行,具体负责产业引导基金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托管银行应定期向产业基金公司出具监管报告。(六)其他部门职责:根据各自职能对基金的设立与运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监督;参与制定及修改基金管理办法,参与基金投资决策、考核评价等工作。(七)管理费主要用于受托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投资管理、股权退出、日常运营等的业务支出与劳务支出。(A)产业引导基金及其投资的子基金不得
5、从事以下业务:L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2 .投资公开交易类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口口口;3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4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或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5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6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7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四、运作模式和要求(一)产业引导基金分为“子基金”、“直接投资”两种模式,根据投资方向的不同,“子基金”可分为“非定向基金”和“定向基金”。原则上“子基金”、“直接投资”
6、主要投向中后期项目。1 .非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是指由产业引导基金与其他资金以私募方式共同组建,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管理,投向非特定对象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原则上以同股同权的模式参股非定向基金。2 .定向基金定向基金是指由产业引导基金与其他资金以私募方式共同组建,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管理,以区内特定重大产业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股权投资基金。3 .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模式是指根据不同类别的产业资金和投资对象,由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让利性、同股同权等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包括注入资本金、直接参股、参与新三板定向增发等不同的股权投资形式。(二)产业引导基金采用分级评审决策制度。产业引导基金对于拟合作对
7、象,由受托管理机构组织对拟合作对象及拟合作方案进行尽职调查,并由管委会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部行业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其中单一投资项目或子基金投资额2000万元(含)以下的拟投资项目,经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联审通过,并报管委会备案后实施;单一投资项目或子基金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经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初审,报管委会联席会议通过后实施。(三)“子基金”模式下,产业引导基金参股的子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L子基金返投金额不低于产业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的1.5倍,原则上在投资期前2年完成50%的返投金额;返投认定及让利机制由管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2 .子基金规模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均为合格投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杭州市 山区 产业 发展 引导 基金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