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制度培训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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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律制度培训课件学习目标:1. 掌握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 熟悉合同履行的规则和合同履行中的各种权利;3. 熟悉合同的变更和责任;4. 熟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5. 掌握税收和价格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一、概述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J民法通则第85条所下的定义为:“合同是 当事人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这两种表述的含义是相同的,只是合同法的定义对合 同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表明我国在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合同在经济关系
2、中的地 位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2、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 系;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意 思一致的表示,不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 的协议,当事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 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 为,其订立的程序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 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其中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的基本属性。合同具有如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单 方、双方、多方之分;仅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 的法律
3、行为,是单方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 思表示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 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1)任何一个合同的订 立,都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的合 同是难以想像的。2)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才能成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的基本属性。 3)合同与物权相比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不违背法律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自由表达意志,不受他 人的干预,而自然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当 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的又一基本特征。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是合同制度的内在要求,它决定于市
4、场经济关系的性 质,也是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不论是 公民还是法人,不论其在行政上有无上下级隶属关系,不论 其经济实力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法律 不允许合同当事人依仗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而行使某些特 权。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进行正常商品交换的前提, 也是订立合同的基本条件。(3)合同是关于当事人之间商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这一特 征表明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以 后,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商事权利义务产生影响:1)产生当 事人之间某种商事权利义务关系;2)使当事人之间的商事 权利义务发生变更;3)
5、使当事人之间的商事权利义务终止 结束。这一特征表明了合同订立的目的。合同当事人所设立 的商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事实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一样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的义务受法律约束。合同关系与其他商事法律关系的 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的商事权利和商事义务是自行约定 的,是相互协商一致同意的。由于合同关系是一种商事法律 关系,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权利、义 务的协议,就不是合同。虽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 关系,但当事人之间确立的关系是不自愿达成的,这种商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也不是合同。合同的这一重要特征,既使合 同与其他没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约
6、定区别开来,又使商法上 的合同区别于其他法律上的合同。(4)合同以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即以发生、变更或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3、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依照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相互承担义务,将合同分为单 务合同合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负担债务, 而他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双务合同则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互相负担债务的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依当事人之间有无对价的给付,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 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 的合同;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为给付义务而无对价的合 同。买卖、租赁、承揽加工
7、等合同为有偿合同,保管、委托、 消费借贷合同往往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需要 视当事人是否约定报酬而定。(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某种形式,将合同分为要式合 同和不要式合同。合同的成立生效需要一定形式的,是要式 合同;合同的成立生效不需要一定的形式的,是不要式合同。 订立要式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需要履 行特定的形式,否则合同不成立生效。(4)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与非格式合同相对的,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 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于缔约时不容相对人 协商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拟定的只是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该 种条款就称为格式条款。格式合同
8、与格式条款的区别在于: 格式合同是全部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不容合同的另一方当 事人与之协商。格式合同剥夺了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 自由,为了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对格 式合同的使用、效力以及解释等存在特别的限制,如:不可 排除法定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非格式 条款的优先效力,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原则等。(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规定了其具体名称和内容的合同,也 称为典型合同,如现行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 同等均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法律未对其名称和内容加以 具体规定,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加以自由创设的合同,也称 为非典型合同,法律规定的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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