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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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健全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省内外劳务市场,提高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组织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健全完善全省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健全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协同、服务专业”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助推农民工就业、乡村振兴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基本原则。一一坚持政府支持。通过财政补助、政策倾斜
2、、资源整合等方式,推动建立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街道)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劳务经纪人,支持承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项目,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引导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劳务服务水平。-坚持市场运作。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街道)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劳务经纪人作为市场经营主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发展壮大劳务经济。一一坚持协同联动。健全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街道)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劳务经纪人三级协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构建覆盖城乡、辐射行业的服务网络,大力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二、目标任务(一)建设任务。紧紧围绕“
3、服务组织体系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能力专业化”三大目标,搭建全省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时动态更新农民工综合信息台账,构建“国有劳务公司+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全链条劳务输出服务模式,力争2025年底前全覆盖建成组织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专业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农民工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输出程度全面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效更加明显。(二)进度安排。2022年底前,各市(州)选择1个农民工服务组织健全、劳务输出有规模、产业发展有基础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可优先选择首批“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所在县(市、区)。对试点情况开展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打造县乡村
4、三级劳务服务体系样本。2023年底前,各县(市、区)国有劳务公司、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建成培育率达30%以上,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国有劳务公司、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建成培育率进一步提高,其中,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建成培育率达60%以上,县乡村三级劳务体系基本形成。2025年底前,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年规模达20万以上的县(市、区)普遍建立县级国有劳务公司,设有农民工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普遍建有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劳务经纪人培育率达90%以上,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输出规模力争达到90%以上,服务体系组织化、服务机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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