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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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分级诊疗制度如下:一、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和“没有人民的健康,就没有全民的小康”理念,强化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医保和价格的调节作用,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流
2、程简化、行为规范、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二、工作目标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促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三、基本原则(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
3、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原则上转诊到医保定点医院治疗。(三)同级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四)“无缝隙”对接原则。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分级诊疗工作(双向转诊),开通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四、推进措施(一)强化服务功能,合理配置资源L细化落实诊疗服务功能。提供基本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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