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接受捐赠与对外捐赠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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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学院接受捐赠与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活动,保证接受捐赠资金、物品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保护捐赠者和学校双方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保证学校对外捐赠资金、物品活动的合法性,对外捐赠程序的合规性,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XX工程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应学校各部门的各项接受捐赠与对外捐赠活动。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对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活动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为学校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活
2、动的协调、宏观管理、手续办理指导等工作。第五条国资处在接受捐赠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1.接受校内受赠部门提出的方案,审核受赠内容及受赠协议;2,审核无误并报主管国资校领导审批;3.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4,汇同相关部门办理受赠资产价值、使用方案的确定;5 .办理接受捐赠资产录入国资管理系统手续;第六条国资处在对外捐赠活动中的主要职责是:1 接受对外捐赠部门提出方案,审核对外捐赠内容、捐赠协议及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2 审核无误后报主管国资校领导审批;3 报XX市财政局审批;4 汇同相关部门办理受赠资产价值、使用方案的确定;5 办理捐赠资产销账手续;6 对捐赠活动的整个过程进行指导。第三章接
3、受捐赠第七条学校接受捐赠是指国内外法人、企业、团体、个人等自愿、合法的向我校及所属单位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以及公务活动中工作人员合法接受礼品等各种馈赠。第八条学校接受捐赠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使用权属于XX工程技术学院,它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第九条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接受无条件的捐赠,应按规定办理接受捐赠手续;接受有附加条件的捐赠,应根据附加条件性质,报学校领导、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捐赠方做出承诺。接受指定用途的捐款,遵照捐赠协议和捐赠者意愿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接受指定用途的非货币资产,按照捐赠者意愿安排、使用
4、。学校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等馈赠,应按照资产管理规定,登记入账,纳入学校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第十条捐赠的形式。捐赠可以个人、集体、单位、团体等名义进行。如:校友可以个人名义或以原就读学院(系)、班级为单位,或在当地校友分会的组织下进行捐赠;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和友人的捐赠;其他形式捐赠。第十一条捐赠项目。可设立各类公益项目或按照捐赠人意愿设立项目。如:可设立下列项目:1.各种奖学金、助学金项目等;2 .专项基金项目。如:教学科研等研究基金、学术交流基金、就业实习基金、人才引进基金、学生创新实践基金、校友活动基金项目等。3 .基础设施项目。如:资助各种建筑物,校园景
5、观,绿化项目等。4 .仪器设备项目。如: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通讯影像器材、办公设备、图书资料、学生实验器材等。5 .产学研合作项目。如:共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场馆项目等。6 .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如: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学术活动、学科技能竞赛项目等。7 .校庆纪念专题项目:如:校庆宣传片、出版物、文化宣传品等。第十二条接受捐赠程序1 捐赠方提出捐赠意向,我方接洽人(或安排捐赠管理部门、人员)立即弄清对方捐赠意图、捐赠内容、方式、捐赠价值等,做出捐赠方案,研究可行性;2 向校领导做出汇报,由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接受捐赠工作;3 继续接洽时,工作人员要做好捐赠资产统
6、计表,草拟捐赠协议,做好捐赠的相关工作;4 双方负责捐赠的领导见面,签订协议,进行必要的捐赠仪式;5 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6 办理接受捐赠入账手续;第十三条捐赠接洽途径:1.申请捐赠的单位和个人直接与学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联系洽谈,按照程序进行;2 .直接联系学校捐赠管理部门国资处洽谈,按照程序进行。3 .直接联系捐赠对象部门洽谈,按照程序进行。第十四条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确认。1 捐赠方提供价值有凭据的,按照标明的金额,加上学校接受该资产的其他费用(如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相关税金等,下同)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2 捐赠方没有提供价值凭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学校接受该资
7、产的其他费用,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3 接受捐赠资产是使用过的旧资产,按照1、2方法确认价值,减去折旧费用后的余额为入账价值;4 接受捐赠的资产按照上述3种方法无法确认价值的,由国资处聘请专家评估或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值为入账价值;5 接受捐赠的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按照捐赠方提供的价值凭据、标明的价格入账。属于孤本、善本或无入账依据的,由国资处聘请有关专家评估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最终评估价值为入账价值。6 接受捐赠无形资产,按照资产评估价值登记入账。无评估价值的,由国资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终评估价值为入账价值。7 其他类型的接受捐赠资产一般按照账面价值入账,无法确认其价值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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