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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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我局执法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省“除险保安”工作要求,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目标,坚持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二)工作目标。科学
2、合理确定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结果公示率100%,确保2023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1人。目前,应急管理局在册人员23人,其中持证执法人员21人,符合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80%的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执法能力,将执法人员以科室为单位、以老带新为原则分为5个检查组,第一组为余荣、林昱彦、姜涵琪,第二组为周佳、方倩、刘开宇,第三组为郑锡锋、毛涛、张景超,第四组为郑林树、陈苑、许诺,第五组为邢春建、万博闻、沈志兴。(
3、二)总法定工作日为5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23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二法定工作日250天X行政执法人员21人。(S)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477天。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预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所占用的工作日。参照近年平均数测算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477天。(四)非执法工作日为2053天
4、。非执法工作日,是指预计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和事项所占用的时间。参照近年平均数测算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23年非执法工作日为2053天。(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720天。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二总法定工作日525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477天-非执法工作日2053天。三、监督检查单位综合考虑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对象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等装备配备情况等因素,按每次3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1天(包括路途时间)测算,确定2023年度安排监督检查单位120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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