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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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标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量的计量准确性、及时性,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其他领导和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验工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对下计量工作。第二章对下验工计量的依据第三条对下验工计量的依据如下:(1)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订的施工合同。(2)经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和补充的施工合同。(3)工程验收质量满足施工合同要求。(4)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5)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第四条临建工程
2、及合同外施工项目严格按照工程管理部下发的施工任务单进行计量。第三章工程量的动态管理第五条工程量的重新计算核定是防止工程量流失、控制项目成本支出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量计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到位情况,验工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在新工序开工前对现场进行实测,逐步计算出各施工项目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及时建立台帐,以此作为对下结算计量控制的依据。第六条因施工方案、变更设计及现场变化等因素引起工程量变化,需调整对下计量总工程量时,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部门人员共同研究,并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生工程量等变化时必须由作业队提供变化范围的
3、方案、图纸、工程量签认单以及影像资料;对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之内的数量变化或由于班组自身责任造成的数量变化则不予调整。第四章工程量计量程序及要求第七条为了能够更好地控制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在每项工序施工开始前,先由施工队对该工序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经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然后再进行每月过程计量。第八条项目部每月进行对下工程量结算,对下计量一律实行现场实际收方计量,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安全质量环保部、现场各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及协作队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对已完成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确认,由协作队给分施工队提报(按照项目部对下结算表格填报)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并报由
4、施工队审核完成后上报项目部,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及项目总工签认后有效。第九条每月完成工程量由作业队负责提报相关项目工程量,施工队技术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审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量的复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计量项目质量的确认,项目总工负责计量项目工程质量、数量的最终确认,相关签认人员必须对班组提供的每一份工程量认真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意见,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第十条临建工程必须要有工程管理部下发的施工任务单、设计图纸和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经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复核、分管领导或项目经理批准签认,并要求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第十二条每月对下计量时间为1518日,由作业队统计好本月完成工程
5、量,并按照工程管理部制定的表格填写完成后,提前1天与工程管理部约定好现场计量时间,按照约定时间共同到现场对本月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第十三条由于班组原因未按时上报工程量签认单,造成本月对下工程量签认工作滞后,本月对下计量工作将推迟到下个月进行计量,并给予班组500-1000元/次的处罚,同时对施工队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第五章对下计量的办理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按月对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进行对下计量,未完成的工程量不得提前签认、预结。第十五条现场按照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提供的工程量统计表,由计量各方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完成签认手续,并由施工队技术负责人负责统计汇总,纸质版由作业队按照表格内规定人员签认
6、后送交工程管理部。第十六条对下签认工程量表中的项目必须与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中的项目相统一,不得随意增设项目。第十七条对下计量时工程量不得突破图纸设计量,原设计量和变更设计量在对下计量时要严格区分,分别填制,变更设计的对下计量同步进行。第十八条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没有按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检查,未经安全质量环保部签认不予计量。第十九条计划合同部对工程管理部提供的工程量有责任进行复核,对于工程管理部提供超设计工程量或施工合同外工程量,计划合同部应要求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予以解释澄清,工程管理部必须书面澄清解释。第二十条针对现场所发生的边坡喷磴、临建等施工项目需各部门、对应施工队技术管理人员联合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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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 计量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