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各地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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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各地市)工作任务具体要求细化措施责任单位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1.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时,积极考虑建设改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和供电企业按职责合力推进2.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
2、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是设主管部门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施工图设计、脸收环节依法加强监管。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按职责推进3.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对符合电容条件和消防等相关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对无正当理由阻挠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能源、消防救援部门4.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
3、,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支持居民区多车一i、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有运营或维护资质的企业统筹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消减物业顾虑,帮助充电基础设施进小区。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充电设施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和供电企业工作任务具体要求细化措施责任单位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1.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I.各地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以县区为基本单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
4、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2.健全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将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大型充换电站应同步预留变电站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和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3.在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时,积极考虑推动补齐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4.供电企业要在乡镇、小区、高速公路等场景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中发挥央企优势和带头作用,助力加快推进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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