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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对比表(修订内容为下划线部分)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了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以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根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以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
2、力,根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办法。2第二条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焦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第二条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
3、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焦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3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以下简称广西星创天地)是指按照本办法认定的星创天地。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以下简称“广西星创天地”)是指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认定,在广西境内建设和运营的星创天地,并符合广西星创天地“六个一”运营标准(桂科农字2021)37号)。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4第四条广西星创天地应当具备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
4、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等创新创业服务功能。此条删去。5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二章机构与职责6第五条自治区科技厅是广西星创天地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匚迺星创天地建设与发展的方针政策。(二)制定广西星创天地发展计划和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广西星创天地建设与运营。(三)组织开展广西星创天地申报、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筛选并推荐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四)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负责广西星创天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自治区科技厅是广西星创天地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星创天地建设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广西星创天地支持政策和发展规划,
5、宏观指导广西星创天地建设与运营。(二)负责组织开展广西星创天地申报、认定、评估、调整和撤销等工作,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组织推荐国家级星创天地的备案。()委托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具体负责广西星创天地的口常管理工考核评估等工作。7第六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广西星创天地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广西星创天地建设管理政策,支持广西星创天地建设和运营。(二)指导广西星创天地建设与运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做好广西星创天地的申报认定、绩效管理和国家级星创天地推荐工作。第五条各市科技局是广西星创天地组织推荐部门。负责辖区广西星创天地的组织推荐工
6、作,指导和加强广西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支持广西星创天地建设和运营。第六条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广西星创天地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跟踪辖区内广西星创天地建设情况,组织上报星创天地年度总结和动态数据,协调推进县域广西星创天地的认定与评估工作。第七条鼓励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广西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优先为广西星创天地提供服务。(第七条为原文第十三条调整至此处)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8第三章认定条件及程序第三章认定条件及程序9第七条申请认定广西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生遁里也应是在广西境内注册的具有独
7、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技术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第八条申报认定广西星创天地的地主佳,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应是在广西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技术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10(二)建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或创意创业空间。建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培训场所,能满足在孵企业和创
8、新创业人员日常培训需要,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300人次。(二)建有固定办公场所或创意创业空间;建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或农民田间学校,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11(三)建有不少于200亩的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或农民田间学校,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原文此条目内容与上条内容合并。12(四)组建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5人以上专家、创业导师服务团队和5人以上日常技术服务团队,引导3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到基地从事技术服务。(三)组建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专家、创业导师服务团队、口常技术服务团队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13(五)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特
9、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提供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j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14(六)建立健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一体化成果转化机制,每年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5项以上。旦2_建立健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一体化成果转化机制,常年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等科技成果展示示范和推广工作。15(七)每年培育孵化3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10、5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六)定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业活动,包括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一线培训,示范现场会、专题培训会、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进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堂、创业训练营等。(七)在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带动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16第八条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受理广西星创天地申报工作。第九条广西星创天地申报认定程序:17(一)申请认定广西星创天地的实施主体,向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区直单位、中直驻桂科研院所等
11、推荐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由推荐单位择优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一)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广西星创天地申报认定通知。申报认定广西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应向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区直单位、中直驻桂科研院所等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择优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J18(二)自治区科技厅组成专家组,采取会议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的广西星创天地进行审核。(二)自治区科技厅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且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与考察,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择优认定为自治区星创天地,由授予“广西星创天地”牌匾。19(三)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择优拟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科技厅
12、批复认定,并授予“广西星创天地”牌匾。原文此条目跟上条内容合并。20第四章扶持政策第九条根据本办法认定的星创天地,自治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孵化能力提升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并可申报不超过50万元的自主选题的“一星一品”科技示范项目。第十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星创天地,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经费支持,并优先推荐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第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星创天地,给予一年的整改期,整改期间不得享受本办法的相关政策支持。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其广西星创天地称号,收回牌匾。原“第四章扶持政策”删除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获得
13、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自治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自主选题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第十三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要为广西星创天地优先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鼓励广西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广西星创天地提供技术服务。21第五章评价与考核第四章监测与评估22第十四条自治区科技厅建立广西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评价考核工作。广西星创天地每年向自治区科技厅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第十条建立广西星创天地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广西星创天地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并按自治区科技厅要求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监测数据;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报送资
14、料及实地考察情况,每三年对广西星创天地的综合运营情况、服务制度建设、创业主体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一星一品”打造等方面开展一次综合评估工作。23第十五条广西星创天地的评价考核程序:(一)广西星创天地建设运营单位对照本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广西星创天地服务功能的内容,提交运营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二)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对广西星创天地进行绩效评价和综合考核,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的综合考核结果建议方案,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综合考核结果经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通过广西科技信息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一条广西星创天地的评估程序:(一)自治区科技厅发布
15、年度考核评估通知,明确当年评估方向、要点、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二)符合参加当年评估条件的广西星创天地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应佐证材料。(三)受委托评估机构组织专家组对广西星创天地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的评估结果建议方案,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四)评估结果建议方案经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4第十六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性补助、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国家级星创天地、表彰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一年内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广西星创天地称号,收回牌匾。第十二条评估结果作为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配置的参考依据。(一)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广西星创天地,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给予优先支持,并考虑推荐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取消其广西星创天地资格、追PI财政资金、收回牌匾,并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