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2022).docx
《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202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2022).docx(2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起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号)文件要求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599家预拌凝土企业完成改造验收,基本达到“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要求,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提升了行业形象,创造了良好社会效益。但在近年清洁生产“回头看”专项督查发现部分行业企业存在“重改造轻管理”现象,在清洁生产改造授牌后管理缺位,个别企业发生生产废水偷排漏排、生产废渣随意倾倒的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巩固我省
2、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成效,持续提升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推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目标通过实施本方案,使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能从清洁生产技术和过程管理源头上杜绝混凝土行业存在的废水偷排、漏排、溢排和废渣随意堆放、违法倾倒等突出生态环保问题;推动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的生产过程管理水平;减少水、电、砂石料、水泥等能源、资源的消耗;致力行业整体技术研发能力、清洁生产水平、污染防治水平以及清洁运输水平更匹配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二、实施任务(一)规范行业新项目建设和非法项目监管1、严格新建项目管理已符合有关部门审批条件的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应按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
3、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号)和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有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的专门章节,设区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指导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把关。2、坚决取缔非法项目对不符合用地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环保审批手续不全、无生产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由对应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鼓励社会对各类违法预拌混凝土项目进行监督,对应的职能部门应在受理非法线索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核实,对举报如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如土地不合规或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企业,由属地自规部门责令整改,同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场地土壤和环境进行修复并恢复原状,对于无法采取措
4、施消除影响或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属地政府应予以停产处理。(二)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1、生产废水零排放清洁生产工艺措施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应做到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回用系统、污水应急系统、雨排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生产废水能全部收集回用;防止出现废水渗漏、外溢等违排现象。企业应通过水的定量管理、梯级利用、循环使用、回收利用等方式,从管理、工艺、设备等方面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水产生量。企业应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方案,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2、废渣减量清洁生产工艺措施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混凝土回收设施,对塑性废渣及时进行分离、回收和利用。硬化废渣可配备小型破
5、碎机进行破碎,作为原料再次用于生产普通混凝土。沉淀及压滤废渣、硬化废渣临时堆场应分别室内设置,废渣应及时合理处置;废渣的数量定期统计汇总,并接入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列入成本考核指标。(三)明确清洁生产管理要求1、建立清洁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制定清洁生产工作制度,制定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和工作计划。应制定合适的原材料管理制度,确保原辅材料利用率最大化和原材料的可追溯性;应制定专门的用水管理制度,对生产用水进行定量管理;应制定砂石分离操作规范,确保塑型废渣做到即产生即分离;应建立物料平衡制度,用能(水)管理和考核制度,定期对主要原辅材料和生产用水开展物料平衡分析,并开展成本考核;应制订废弃物处置制度,规范
6、废弃物处置工作;应制订试验室管理制度确保试验室人员专业、程序规范,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工完场清、责任到人。2、规范生产现场清洁生产管理内容企业应明确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内容。应规范砂石料装载车作业区域、生产作业区域的现场清洁生产管理规范和要求,明确作业方式、区域保洁、地面冲洗、扬尘防治、噪声削减等方面的具体清洁生产要求。明确运输、生产、试验等主要设备的清洁生产管理规范和要求;明确生产废水收集回用设施、粉尘治理设施、监控设施、计量设施等生产辅助设备的清洁生产管理规范和要求;明确原材料储运、产品装车等方面的具体清洁生产要求。三、实施计划(一)时间安排各设区市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在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统筹安
7、排下分三轮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验收工作计划向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报备。具体安排如下:1、2023年一季度,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召开动员会议暨示范企业现场会,启动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2、2023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上报清洁生产改造工作计划;2023年4月至6月,省散装中心组织政策宣贯和专家技术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整改提升。3、2023年10月底前,尚未完成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及2018年底前已通过验收企业,按本方案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4、2024年6月底前,2019年底前已通过验收的企业,按本方案完成第二轮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5、2024年12月底前,2020年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混凝土 行业 清洁 生产 升级 实施方案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