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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在所属子公司生产活动中的积极指导作用,使矿井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管理是对本公司生产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工作,是以煤炭的基本生产过程为对象所进行的管理,包括生产过程组织、生产能力核定、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生产调度工作。调动一切资源,快速、准确、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第三条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管理是实现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基础,是公司员工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是指导生产、服务生产的重要依据。通过提高计划的执行力,严肃计划指令,避免或减少生
2、产流程中的不良影响和损失,以及生产接续正常进行,以达到预期的月度安全生产建设目标。第四条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编制应以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为原则。严禁超能力编制作业计划。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管理。第二章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编制第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中长期规划,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组织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制定,经公司经营领导班子会议会审、论证,确认其可行性,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确定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生产建设计划。第七条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分解到下属子公司。子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必须保证矿井采掘正常接续,确保单位安全生产不脱节。第八条各下属公
3、司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由下属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安全、生产、机电、土建等各专业相关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根据公司的整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共同研究确定。经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上报公司。第九条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预排会,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生产、安监、机电、调度、财务、市场、土建、总工办等部门参加,与各子公司总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以及施工队共同研究确定,总工办负责统一汇编。第十条公司预排的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下发执行。第十一条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编制的依据:1、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2、上月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预计完成情况;3、设计及工艺文件
4、的准备情况;4、矿井生产能力与负荷现状;5、设备材料工具的准备情况;6、现场的地质条件等。第十二条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内容:1、安全生产建设计划说明;2、采煤计划表;3、掘进计划表,包括基建和生产巷道的掘进计划;4、土建工程计划表;5、机电安装工程计划表,包括基建和生产设备的安装计划;6、机电管理计划表;7、安全管理计划表;8、物资设备采购计划表;9、手续证照办理计划表等。第三章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执行第十三条所属子公司接到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由主要负责人、各专业分管领导具体组织,编制本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单位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技术
5、资料(包括证照手续、施工设计、规程措施等);工作面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旬计划、日工作明细、小班作业计划;生产组织顺序、各工序生产任务分配;设备材料供应、相应的通防、防治水作业等。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实施细则组织生产。第十六条所属子公司领导负责监督与协调计划的实施,为计划的实现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及早发现与预防有可能影响计划按时完成的因素。如有环节不能按计划完成时,找出原因进行分析和处理,解决不了的,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第十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了解计划完成的进度,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做好指导、服务、监督、考核工作。第十
6、八条所属子公司采掘工程的施工必须先有施工设计和规程措施,然后按照计划安排,编制开工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建设部、企管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第十九条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一经签发,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因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时,由所属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编制工程施工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编制开工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建设部、企管部、分管领导批准后变更,并在月末增减当月相应计划。第四章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的考核第二十条未按月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组织采掘工作面生产的,每一个采掘工作面罚施工单位5000TOOOO元。如因政策影响,免于处罚;因设备材料影响,由生产建设部组织分析原
7、因,根据原因落实相关责任(公司原因按制度追究相关部门责任,矿部原因处罚矿部5000元)。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但已经过所属子公司同意,并研究制定了初步施工设计方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以先组织施工。同时由所属子公司补报计划变更书面申请、编制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编制开工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建设部、企管部、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不予验收。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也未经所属子公司、公司领导同意,擅自组织计划外采掘工作面施工的,罚施工单位IOOOO-30000元,并不予验收。第二十三条所属子公司每月25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采掘工程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公司生产建设部复验,生产建设部接到复验通知后,2日内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采掘工程进行复验。第二十四条采掘工程验收完毕后,所属子公司当月采掘生产汇总表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司生产建设部,由生产建设部统一汇总后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评,按照公司生产绩效考核规定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如因非人力抗拒的因素影响生产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当月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给予适当调整。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总工办。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GT生产【2014】001号文件关于月度工程计划管理规定同时废止。